负责对法律规定的由一分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刑法》第271至273条规定犯罪案件、第285条至第287条之二规定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侦查、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除外)、网络犯罪、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工作。
主任:贺贝贝
副主任:黄奕玮、罗婷
联系电话:6769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