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增进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开展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六一”节前夕,提前为小朋友们送上法治小礼物。”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阎颖说。
5月28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渝北区检察院举办了一期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师生代表参加。
儿童节即将到来,“检察蓝”撞上“红领巾”,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大家赶快搬好小板凳,拿起笔记本,一起跟着“莎姐”检察官“云”逛检察院,“云”见检察官,听小学生自我保护“云”上法治课吧!
9:30A.M—9:35A.M
“大家好,欢迎来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网上检察开放日现场。”上午9点30分,渝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舒会晴化身主播,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带领渝北区古路镇小学师生一起探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莎姐”检察官带你云逛检察院
9:35A.M—9:38A.M
镜头一转,画面来到了古路镇小学的活动现场,此时古路镇小学的师生正实时观看“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网上检察开放日的直播画面。
当孩子们看见直播画面中出现了自己的身影,秒变好奇宝宝,露出了腼腆的笑容。
9:38A.M—9:45A.M
上午9点38分,跟随者主播的镜头,孩子们来到了位于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负一楼的“莎姐”工作室。此时舒会晴已经将话筒交给了渝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王涵,王涵为直播观众详细讲解了“莎姐”工作室的功能以及“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
▲“莎姐”检察官与学生代表一起玩沙盘游戏
介绍完毕后,王涵与现场的学生代表玩起了“莎姐”工作室内专门用于疏导心理的沙盘。据了解,孩子们可以在专业心理老师带领下,通过玩具在沙盘里的摆放,为其进行心理疏导,释放压力。
9:45A.M—10:10A.M
随着王涵的讲解结束,直播画面转到了渝北区检察院六楼会议室。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龙燕与渝北区检察院从小娟两位“莎姐”检察官通过“认识校园欺凌行为”、“了解校园欺凌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如何防范”等四个部分,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
▲学生代表提问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面对学生的疑问,直播过程中“莎姐”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解答。
10:10A.M—10:15A.M
法治教育课结束后,舒会晴对现场的市区人大代表等一一进行了采访。
“非常高兴能参加渝北区检察院举办的‵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这个活动,能让小朋友们学到很多知识,检察院这个活动有力度、有温度、有高度。检察院开展这种活动非常有意义,感谢检察院所做的工作。”重庆市人大代表、渝北中学老师伍发远代表在接受“云”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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