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真的太重要了!母亲后续治疗费用有着落了!”
周某女儿一边在司法救助金领取表上签字,一边对检察官陈少丽说。
4月15日,家住四川省安岳县的周某女儿,从家里出发,步行再换乘汽车、轻轨,来到两百公里外的渝北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检察室,按照与检察官的约定,领取司法救助金。
2018年1月6日,对于常人来说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周某来说确是十分灰暗的一天。
当天,周某在两江新区穿过一街道时,唐某驾驶三轮载客摩托车试图绕过她向前行驶,车辆右前部与其发生碰撞,致周某倒地受伤。唐某继续驾车离开现场,后于当日15时被民警抓获。
经公安交巡警支队认定,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后经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因唐某无力提供医疗费,案发后,通过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伤者完成了基础治疗。
但是,周某家里经济拮据,无力负担后续治疗费用。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多次与唐某联系,做其思想工作,但唐某始终没有赔偿周某。
后来,渝北区检察院将案件审查起诉至法院,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案件办完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陈少丽始终牵挂着周某的生活状况。如何帮助周某度过生活的难关,成为了那段时间内陈少丽的工作重点。
后陈少丽通过周某女儿及邻居了解到,周某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因为是村里的低保户,通过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得到部分后续治疗费支持。
“周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规定,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如何从检察机关的角度,力所能及地帮助被害人周某,陈少丽找到了解决之道。
之后,陈少丽细心向周某及家属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并指导她们填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及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最终,渝北区检察院按照政策规定,为周某成功申请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是周某吗?我们为你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请您于15日前到渝北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检察室签字确认。”
4月10日,检察官助理赵萍萍在电话里告诉了周某这个好消息。
“好的,太感谢了,你们检察院为了帮助我们,做了太多工作了!”
电话的另一端,通过电波传来的是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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