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委“一号工程”工作部署,加强川渝地理标志产品检察保护协作力度,2023年5月22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西充县检察院在四川省西充县联合举办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专项座谈会。三地检察机关分别从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履职等方面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会签了《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跨区域协作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奉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庞伟华, 西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婧,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彬及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该《实施意见》立足重庆渝北、重庆奉节、四川西充三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在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综合保护、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查、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互共享等五项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强调三地检察机关要坚持高质效办案理念,认真落实好跨区域协作下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验总结,共同打造工作亮点、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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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关系到农产品品牌价值、农民增收,是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力点。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奉节县、四川省西充县均拥有较为丰富的地理标志产品,例如,渝北歪嘴李、奉节脐橙、充国香桃等。且重庆市渝北区系重庆市奉节县奉节脐橙、四川西充县充国香桃等地理标志产品重要销售地之一。《实施意见》构建了跨区域地理标志产品快速协作保护机制,推动了三地地理标志产品协同保护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四大检察”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综合保护合力,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下一步,三地检察机关将依托《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积极推动公益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协同联动性,共同构建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整体提升,为推进“百千万工程”、实体经济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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