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十一年来,唐玉梅先后在刑检、民行、控告申诉岗位工作。谈及多次的岗位转换,唐玉梅说到:“每一次经历都是宝贵的财富,我很庆幸能有机会在多个岗位学习和锻炼,也正是在这些岗位上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让我最终能够站到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竞赛的领奖台上。”
累计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民事行政案件100余件,协助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件……这些数字便是历年来唐玉梅工作的简单记录,但这简单的数据记录背后却饱含了她对工作的恪尽职守和兢兢业业。
进入检察院后,唐玉梅首先接触到了刑检工作。“刑检工作让我对刑事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有了全面的理解和掌握,也教会了我如何审查刑事案件,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在法庭上辩论。”唐玉梅表示。
而之后的民行工作则教会了她如何更好将自己所学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如何从监督的角度审查法院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民行岗位工作期间,唐玉梅撰写的抗诉案例还被收录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并获得了高度评价。
到控告申诉岗位工作后,唐玉梅更是发挥了她“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一直尽职尽责办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处理好每一封群众来信。
唐玉梅曾经接待过一名情绪激动的信访群众徐某某。在这起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中,徐某某认为自己是被他人打伤,而检察院却以对方无故意伤害他人的的故意和行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唐玉梅经过仔细审查,了解到其再次信访是因为自己受伤住院治疗负债,且劳动能力受损,无法正常工作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希望能得到被不起诉人的赔偿,所以仍然要求追究被不起诉人的刑事责任。
面对这样的情况,唐玉梅在法院已经判决被不起诉人赔偿信访人部分损失的同时,告知徐某某可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通过审查后,徐某某得到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通过司法救助,向其传递了检察温暖。同时,唐玉梅继续进行释法说理,徐某某最终解开心结,同意签订息诉承诺书。
“如果仅就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阐明,案件也可以得到了结,但不就案办案的工作方法让老百姓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部门的老控申人这样评价到。
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
正是多年以来的积累与沉淀,让唐玉梅最终站在了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的领奖台上;也正是不懈的奋斗与努力,让她能够夯实基础,履行好政法干警的职责使命。
面对未来,唐玉梅只是说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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