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地最大的双氧水生产企业,A公司近年来的产量逐渐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此,A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尝试工艺升级,结果在试生产期间就因大量废水引发该案,工艺升级被迫搁置,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隐患。
如何既让企业如期履行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又让企业能继续“活下去”?重庆一分院给出了“技改抵偿”的方案——204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可以作为企业的环保和工艺技术升级改造费用进行抵扣。
“处罚不是目的,如果让企业在解决污染的前提下发展得更好,这比执行全额修复费用更有意义。”2023年10月30日,企业与检察机关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企业表示将全力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技改抵偿”方案,保障环保技术升级。
今年6月,A公司与环保设备供应方多轮洽谈后,主动增资到300万元采购了最先进的环保设备。7月,在检察机关的协商下,相关行政部门提供“绿色通道”,快速核准审批,让A公司对原废水站进行重建改造、修筑机房,为即将进行的设备安装调试做好准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本案中,检察机关提出由企业采用技改抵偿方式偿付生态修复费用,既能最大程度保护生态环境,又助推企业用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上绿色发展道路,实现了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余友前说。
日前,检察官来到企业进行回访时,周某兴奋地说起企业发展的美好未来:“设备投入使用后不仅能减少50%的污染排放,还能让年产量提高至60万吨。凭借这一优势,我们正在和一家大型电化企业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