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和市院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10月10日进驻我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工作。10月14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纯友,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副主任汪其中、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兴淼、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羽峰等出席了会议。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院干警以及退休干警代表参加了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川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六届市委第七轮巡视动员会、十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动员会精神,对本次巡察和政治督察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并对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和支持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巡察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扛牢整改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把中央、市委、区委、市院以及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得更好,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抓得更好,把新时代潼南检察工作干得更好。
区委巡察组将在区检察院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5703020789(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电子邮箱:553637189@qq.com。同时,在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处设置专门联系信箱。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室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