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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宣传周】家教有“法” 护航未来 这些宣传活动值得一看!

时间:2022-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2日,在国际家庭日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为引导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潼南区检察院携手区法院、潼州小学、司法社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联合举行“家教有法、护航未来”宣传周系列活动。畅游法治基地、聆听法治讲座、发家庭教育令……在丰富多样的活动中,共同为家庭教育提供法治引导,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尚。

    “法是每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伞、更是家庭和谐的润滑剂,不只孩子们要学习法律,家长们更应该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50名学生及家长首先来到重庆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他们一边体验着五大展厅中新奇有趣的各项设施,一边聆听讲解员讲解与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角色扮演、亲子闯关答题、观看家风宣传片……通过一系列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教育思想得到提升,初步感受到了法律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性。

为使学生及家长深入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切实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参观结束后,潼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区法院法官分别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带来了干货满满的法治课堂。

    课堂上,检察官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其出台背景与立法目的,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法官还通过办理的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当具有的能力及素养。 在互动环节,部分学生及家长分享了自己家庭的良好家风,并向大家传授了保持家庭和谐的秘密“法宝”,轻松活泼的氛围拉近了家长与孩子间的距离,使亲子关系更加紧密,也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大家树牢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希望你们以后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回归正轨。”当日下午,区检察院还向涉案问题家庭发出《家庭教育令》,通过个案指导、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等方式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此举源于该院办理的几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案中,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与监护评估后发现,这些未成年人普遍存在家庭教育缺失问题——监护人未能对孩子成长进行正确引导,从而导致其走上犯罪歧途。 为此,检察官依法送达了《家庭教育令》,同时对相关监护人进行了训诫,针对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提出重点监护举措,告诫家长认真分析自身在教育孩子上存在的问题,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加强监督保护。 “孩子犯错我们也有责任,感谢各位对我们的关心和指导,我们现在明白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以后也会教导孩子走正道。”几名监护人纷纷表示,会积极配合家庭教育指导,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通过个案办理探索建立本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积极联动政府、妇联、教委、社区等多元力量,共同为深化家庭教育提供法律指导和社会支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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