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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川渝五区县检察院携手打好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时间:2020-09-01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川渝五区县检察院携手打好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为保护好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涪江、琼江流域(以下简称“两江”流域)生态环境,6月3日下午,重庆市潼南区检察院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资阳市安岳县四地检察院联合签署《涪
据悉,涪江是长江支流嘉陵江的右岸最大支流,流经遂宁市船山区、蓬溪县、重庆潼南区30余个乡镇、街道,流域面积约6681平方公里。琼江为涪江一级支流,流经遂宁市安居区、资阳市安岳县、重庆市潼南区50余个乡镇,流域面积约4311平方公里。保护好“两江”流域生态环境,对于保障沿江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直以来,虽然五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两江”生态环境保护,办理了涉及河流水质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水生生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但由于各地力量分散、标准不一、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等因素,跨区域污染问题仍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打通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关节’与‘经脉’,解决‘两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要求与司法管辖制度之间的矛盾,实现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的深度融合。”重庆市潼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瑜表示。

 

    《意见》内容都讲了啥?

 

    经过充分交流,《意见》明确了包括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巡查、专项行动、生态修复、犯罪预防教育等七大协作机制的具体内容。


    在信息共享上,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协作院定期通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检察工作情况。

    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上,明确各协作院对不属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公益诉讼线索,应按规定移送相关协作院;需要协助调查取证的,当地协作院应当提供帮助。

    在联合巡查上,强调各协作院应与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执法司法衔接,积极推动建立跨区域、多部门的交叉巡查机制。

    在专项行动上,提出各协作院每年度可根据两江流域实际情况,就污水直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问题,开展不同主题的专项行动。

在生态修复、犯罪预防教育上,明确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联动和典型案例共同发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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