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现有8个内设机构及4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蒲吕中心检察室、平滩中心检察室、永嘉中心检察室、安居中心检察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41.01万元,支出总计2,641.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54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06万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0.41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0.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43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19.20万元,占85.01%;项目支出391.45万元,占14.9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3万元,下降69.82%,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财政预算不足,用于弥补了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9.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9.75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06万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01万元,增长19.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及年中追加办案经费100万元,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8万元,司法救助经费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0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3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99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65.89%,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了年初预算不足的支出。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80.93万元,占8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08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
(2)教育支出3.92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9.57万元,占1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91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各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随之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86.01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75.96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09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目标考核奖增加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修养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1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8万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各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3万元,下降52.9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6.17万元,主要是用于赴英执行对抗式庭审模式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市院组织赴英执行对抗式庭审模式培训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今年市院组织赴英执行对抗式庭审模式培训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办案、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6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4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5万元,下降98.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83.97%,主要原因是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二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0.6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8万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及支出机构进行了调整。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参加会议产生的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司法制度改革各项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房屋维修和电脑等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7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本单位各项办案支出和各项信息系统正常运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聘用制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2万元,执行数为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案卷整理398件,二是较好的完成了案件办理中的记录工作,三是较好的完成了接收、登记、保管和送达相关材料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既定年初绩效目标较为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对聘用制人员使用效果设计更全面、丰富的绩效评价指标。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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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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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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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琴(023-4569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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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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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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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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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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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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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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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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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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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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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未到100.0%原因,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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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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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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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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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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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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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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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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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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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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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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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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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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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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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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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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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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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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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目标市级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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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临聘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达到对聘用制人员工作满意度1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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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通过设计《书记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对本院聘用制书记员进行考核,满意度达到了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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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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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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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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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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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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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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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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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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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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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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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既定年初绩效目标,下一步需对聘用制人员使用效果设计更全面、丰富的绩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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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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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