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1月检察业务数据发布
2021年1-11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55件358人,受理审查起诉622件765人,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207件271人,提起公诉458件538人。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份,收到回复27份;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含支持起诉案件)6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1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18人次。受理单位和群众控告、申诉等信访事项147件。
起诉抢劫、强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3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28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125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起诉未成年人被告人14人,对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11人,不起诉10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严格审查把关,依法不批准逮捕82人、不起诉134人(均含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据)。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