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发布
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38件193人,受理审查起诉322件366人,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112件148人,提起公诉217件24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收到回复9份;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含支持起诉案件)42件。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24件。审查办理单位和群众控告申诉70件。
起诉抢劫、强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5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55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4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6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2件。严格审查把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