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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官助生态修复,“三长”协同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2-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2月,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生态检察官莫紘来到铜梁区检察院派驻区林长办检察联络室,开始一天的日常工作。结束当天的阅卷办案,他还要走访调研,“在绿水青山继续上班”。

 

铜梁区检察院以红蝶渣场整治为契机,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衔接“破题”,到探索生态检察官一体化履职模式‘解题’,关键少数带头提升战斗力,公益诉讼强化机制聚合力。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牵头相关部门凝聚合力服务乡村振兴,以共建共治之举,收双赢多赢共赢之效。

 

红蝶锶业渣场变绿地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铜梁区安居镇涪江边的红蝶渣场。这里如今绿草茵茵,生态护坡和健身步道绵延数里。眼前的一切让人很难相信,三年前这里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弃渣场。”2021年12月,璧山检察院主持人钟瑞璟来到涪江铜梁段采风,在拍摄晒亮点微视频时介绍道。

 

原来,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曾在此生产经营,虽早已停产,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酸锶废渣及燃烧废料被堆放在厂区旁涪江边的滩地和岸坡处,存在防洪隐患及水体污染隐患。

 

2017年11月,铜梁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市检察院挂牌督办和市检察一分院交办要求,对红蝶锶业公司违法堆放固体废物问题深入调查,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我们和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强化监管,责令红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渣场开展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编制综合治理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制定了渣场整治方案。”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秦伟表示。

 

“整个整改历时三年,我们持续跟踪监督,并联合区政协加强监督,组织政协委员对整改成效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长期开展‘回头看’监督,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巩固夯实整改成效。”承办检察官莫紘介绍道。

 

2020年8月,整治项目整体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工程总耗资1500余万元。经过整治的锶业渣场变绿地,历史遗留的污染问题获解决。该案入选重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这也成为了该院建立“三长制”的契机。

 

盗猎贫困户成“巡护员”

以生态修复为“三长制”破题

 

2021年3月,铜梁区检察院建立“三长制”协同工作机制,在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在区河长办、区林长办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指派检察官担任辖区重点河流山林的生态检察官。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中,罗某某因猎捕237只蟾蜍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这些蟾蜍均为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罗某某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罗某某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其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仍未得到修复。为了让生态恢复性司法落地生根,铜梁区检察院决定对罗某某损害公共利益行为予以立案。

 

“我们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就是要通过专业法律监督和社会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力度。”铜梁区林业局工作人员陈波表示。

 

“如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是这个公益诉讼案的关键。罗某某一家是建档贫困户,根本无力承担环境赔偿金。我们决定让其‘以劳代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让盗猎者成为‘巡护员’。”莫紘介绍道。

 

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铜梁区林业局与罗某某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协议”。按照协议,罗某某进行了46天野生动物保护巡查,为防止非法狩猎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生态环境受了损害,既要赔偿损失,又不能一赔了之。‘三长制’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开局‘破题’,并为探索生态检察官一体化履职模式持续‘解题’。”铜梁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何书表示。

 

关键少数带头提升战斗力

公益诉讼强化机制聚合力

 

2021年12月,在铜梁区渔源养殖场,非法捕捞当事人王某某在生态检察官的监督下进行“放生”。“非法捕鱼破坏环境触犯法律,不仅可能要坐牢,还要赔钱,我就是最好的例子,千万不要学我。”

这是“三长制”履行以来,铜梁区检察院促成的又一生态修复。王某某、陈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严重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环境。铜梁区检察院促成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王某某、陈某等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按照协议,王某某、陈某等人缴纳生态修复金并购买10.6万尾鱼苗用于增殖放流。

 

新年伊始,铜梁区检察院又一次开展巡山巡河,技术干警操控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并将发现的可疑物质拍照取证、提取样本并放入勘验箱。

 

“公益诉讼案多人少,更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走访调研、阅卷办案,再‘以案代训’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借助‘外脑’为生态检察官提供技术支持。视频培训会、培训讲座、检答网、部室讨论会都是我们的训练场,西南大学、环科院专家也和我们建立了司法鉴定长期合作。”何书表示。

 

“机制是关键。我们深入推进“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在刑事、民事案件中重点挖掘公益诉讼相关线索并及时移送。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40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牵头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药安全专项监督整治行动,凝聚合力服务乡村振兴,以共建共治之举,收双赢多赢共赢之效。”铜梁区检察院检察长冉劲表示。

 

2021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与行政机关诉前磋商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协助行政机关办理生态损害赔偿磋商6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另外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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