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滚滚来,清水汩汩出,这是经过整治后的铜梁某污水处理厂。近日,铜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会同区林长办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再次深入该厂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这只是该院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多方联动守护绿水青山的一个缩影。
“某污水处理厂在未办理征占手续的情况下超面积扩建,侵占了林地。”2021年4月,来自林业局的一条线索反馈到了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莫紘处。
这一线索得益于一个月前该院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的“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这一机制实行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该院还在区林长办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指派检察官担任辖区重点河流山林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以保证检察官第一时间发现线索、调查案情,从而实现刑事诉讼、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
接到线索后,铜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核实,依法立案调查。经初步了解,2020年6月,相关部门划拨部分建筑用地用于修建铜梁某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然而,承建方在修建污水处理厂时擅自占用了周边林地0.1328公顷,且未按规定向区林业局提出用地申请并办理林地征占手续。
“项目先上马,手续再补办。”在进一步走访调查中,面对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的讯问,污水处理厂以污水处理事关百姓,亟待解决为由,给出了这样的解释。然而,莫紘认为案件另有隐情。
经仔细审查,该案涉及重庆市林业局、铜梁区人民政府和区林业局等相关行政单位。“公益诉讼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莫紘意识到,一场行政磋商刻不容缓,“还得让大家坐在一张桌子上,面对面把话说开了。”
“污水处理的生态要顾,林地资源的生态也要顾。” 2021年4月12日,铜梁区检察院牵头区林业局与相关单位召开行政磋商会,共谋破解难题之策。
在公益诉讼检察官的释理说法之下,污水处理厂终于道出了隐情。原来,扩建用地划拨后,该厂委托一家公司做了土地调查,却未能审查出存在林地。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提议之下巧解争议,由区林业局为污水处理厂补办林地占用手续,并对承建方处以1460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下一步,该污水处理厂计划在“3·12”植树节通过异地补植复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这次磋商,不仅打破了僵局,还和我们协同联动共治共保,既保护了山林资源,又助推了环保工程。”难题获解,铜梁区林长办负责人邓兴华为 “检察担当”点赞。
以该案为契机,铜梁区检察院与区林业局靠前协同高效查办,解决了山林资源保护难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创新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体化履职模式的探索落实,形成了山林资源监管保护新合力。“让公益诉讼检察官,做绿水青山的忠诚卫士。”铜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冉劲充满期待。
新闻多一点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以来,铜梁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涉林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该院与行业部门联合推动建立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等“十项机制”,依法督办建设、民政等领域涉林案件5件,与区林业部门联合办案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