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道后的盲道终于远离了配电箱,汽车站设立了残疾人服务站,停车场增设了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7月16日,铜梁区检察院对整治无障碍设施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两个月的整治行动,完成了盲道问题点整治535处,增设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62个,让有“碍”变有爱,残障人士权益得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1月11日,铜梁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新建、改建的城市主干道未设置盲道,车辆占用盲道、花坛及路桩围挡占用盲道、配电箱占用盲道等情形让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盲道紧贴高压电箱,盲道不贯通且未使用提示盲道,盲道盲砖破损且有大量污水淤积、砖体悬空等情形也让无障碍设施使用困难重重。
“我区人行道的盲道存在损坏没有及时修复、提示盲道设置不科学以及存在机动车和盲道存在空间冲突等问题。”铜梁区残联党支部书记、理事、权益保障部主任杨金平表示。
在随后的走访中,该院干警又发现,汽车站售票大厅既未设置低位服务柜台,又有栏杆导致轮椅无法正常通行。汽车站无障碍洗手间要么用于堆放清洁用具,要么未开放。辖区内部分停车场也未按照规定配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无障碍通道看不到、到不了、用不了,使用效果就达不到理想状态。无障碍设施为了应付验收而设置,就无法真正方便残障人士出行。”铜梁区肢残协会主席张龙达表示。
“作为唯一的代步工具,轮椅对我非常重要。在没有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地方,一个小小的台阶,对我们来说都是巨大的困难。”一位残障人士的肺腑之言,让承办检察官、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莫紘皱起了眉头。
“盲道变‘忙’道,无障碍设施有障碍,怎么才能让盲道不‘盲’、有‘碍’变有爱呢?”
无障碍设施涉及众多职能部门,盲道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后期维护维修、盲道违法停车、汽车站管理以及停车位规划管理各有所辖。理清了问题,还需检察机关穿针引线,协调督促,才能促使相关职能部门明晰职责,形成共识,扫除障碍。
“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让残障人士看不到、到不了、用不了,成为长期以来亟待解决而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不仅侵害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4月16日,在铜梁区检察院召开的督促整治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上,莫紘表示。
“我们坚持按照规定设置盲道,接下来还要对部分没有设置盲道的路段进行整改。对于尚未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停车场,也将按照规定设置起来,方便残障人士下车后使用轮椅。”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唐金剑表示。
“对于占用盲道、盲道破损问题,我们会加强巡查整改。对于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停车位问题,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设置后我们也会加强管理,保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游建国表示。
5月7日,铜梁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盲道使用情况,并建立盲道保护长效机制;依法督促汽车站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对部分路段未设置盲道、停车场未按照规定配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的问题进行整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共识已经凝聚,合力已经形成,一场扫清障碍的障碍赛正式打响。
7月16日,铜梁区检察院整治无障碍设施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在迎春街与东莘陆交叉口,干警们看见改道后的盲道,终于远离了配电箱。在铜梁区汽车北站,干警们看见残疾人服务站已经设立,工作人员将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给予优先购票、检票及指引服务。在金龙体育馆停车场,干警们看见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已经完成设置。
“现在的无障碍,才是真的有爱了。这次整改改得好,切实改善了我们的出行环境,让我们更加便捷、安全地融入社会。”看着干警们面对违停占用盲道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普法宣传,一位残障人士感慨道。
“就《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金川大道部分未设置盲道问题,我们已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提出整改方案,并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形成了初步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
“我们将原有的残疾人低位服务台、残疾人专用厕所做了进一步完善,配足配齐了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出明显标识以便残疾人识别、专用。目前,汽车南站、汽车北站残疾人服务设施缺失问题得到有效全面整改并以便捷优质服务对外开放。”铜梁区交通局负责人表示。
“盲道不‘盲’,有‘碍’变有爱,残障人士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也得到了维护。”看着整改行动的卓有成效,莫紘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据悉,本次无障碍设施整改行动,共计排查并整改路灯变压器、配电箱、检查井、路灯杆等设施占用或紧贴盲道情况8处,累计完成隔离石球、花箱、配电箱、井盖等占用盲道,人行道下道口盲道无下道斜坡,盲道转弯处、下道口无提示盲道砖、盲道砖破损等问题点整治约535处,整治面积约300平方米。增设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