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最新要闻
王旭光:深化检察理论研究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第二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要求,“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更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应当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理论研究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牢政治方向,明确一个定位、强化两个根本、把握三对关系、聚焦四个要点、用好五种方法,守正创新、多措并举,不断凝聚合力、提升质效,一体深化检察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一、明确一个定位,牢牢把握检察理论研究职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新时代新征程,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首先应当明确检察理论研究的定位,即让检察理论研究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这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理论研究的职责使命。包括三个层面内涵。

(一)努力服务“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五个扎实”“四个着力”等重要指示,明确了新征程陕西发展的战略定位、战略使命、战略任务,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陕西省委作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的部署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陕西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新时代新征程陕西检察的时代命题和历史使命。为回答这一时代命题,履行这一历史使命,需要检察机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以检察理论的发展进步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努力服务陕西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委出台了若干措施,不仅为推进陕西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明确了“路线图”。如何把“路线图”转化为具体的“施工图”“实景图”,迫切需要通过检察理论研究、调查研究找到转化的办法和路径。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机制现代化处于基础地位,既是理念现代化的实践体现,也是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同时能够影响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效能的发挥。如何一体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始终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各级检察机关应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科学选题,扎实开展调研,狠抓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努力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三)努力服务检察系统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就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一系列部署,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引,以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自身建设为主线,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推动陕西检察工作求极致、谋发展、谱新篇,推出一系列工作新举措,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新探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守正创新、完善提升、巩固深化,如何创造性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重要工作部署,离不开检察理论的指引,需要对陕西省检察院党组推进检察工作的理念、思路、布局等做好解读、深研。为破解政治与业务“两张皮”问题,陕西省检察院构建了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实现开题破局,但对于深刻理解思想、话语、行为、评价体系的内涵,进一步深化拓展实践载体等仍需各级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进研究。在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建设中,需要加强对专门化内涵的深刻理解以及职能、机构、人员、机制、规则专门化等实践课题的深入思考和调研。对检察系统重点工作,深刻思考研究,深度解读阐释,真正推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

二、强化两个根本,确保检察理论研究正确政治方向

检察理论研究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检察理论研究兼具政治属性与业务属性,应当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理论上着笔,确保检察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

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既要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又要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也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以“两个确立”指导检察理论研究是具体的。首先,对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鼓吹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敏于辨识其本质与要害所在,从理论上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更好地从思想上、根源上坚决抵制、有力批驳,这是检察理论研究必须担起的政治责任。其次,深入挖掘延安时期人民检察史,在研究、实践中传承红色检察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深入阐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通过司法实践深刻阐明更加有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捍卫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再次,着力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全面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在领悟思想中促融合、在践行宗旨中促融合、在服务大局中促融合、在提质增效中促融合。

(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始终遵循、深刻领悟和把握的灵魂。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新形势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履职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与运用。结合新时代十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成果,深刻领悟“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和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理论成果。实践中公益诉讼检察存在“不精”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总结和研究,实现精准性与规范性,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实践经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机关需要开展系统深入的学习研究,认真思考质量、效率、效果的深刻内涵,准确理解实体上的高质效、程序上的高质效以及可感知的高质效。进入新时代,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检察理论研究应当深入开展轻罪有效治理问题研究,向人民群众准确阐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更高层次的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把握三对关系,努力提高检察理论研究质效

检察机关不仅要把准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魂”、把稳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舵”,同时需要针对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找出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在宏观层面,应注意把握好三对关系。

(一)把握好理论研究和监督办案的关系

理论研究和监督办案在本质上是辩证统一、一体两面的关系。监督办案需要检察理论的论证、说明、支撑,检察理论需要从监督办案中汲取营养,更好引领、促进检察实践。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对“枫桥经验”核心内涵的解读,加强对融入社会治理、促进诉源治理的法理、职责依据的探寻,对诉源治理和依法能动履职相互关系的理解等内容的调查研究。在推进诉源治理方面,陕西省检察机关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取得良好成效,如何进一步实现诉源治理的巩固、深化、优化提升,如何与“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进驻城乡社区”的检察职能工作有机结合,需要检察理论研究融入丰富的检察实践予以深刻阐释。目前,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仍处于探索阶段,检察理论研究应有所作为、大有可为。此外,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检察监督办案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跟进学习研究。只有做到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日常监督办案才不会“盲动”“乱动”甚至“冲动”。

(二)把握好中国特色与兼收并蓄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吸收了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既要有道路自信,不为西方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所误导,又要有开放心态,吸收借鉴各国检察理论和检察制度的合理成分。检察史研究既是探寻检察职权配置、检察活动发展演进脉络的研究,也是回顾总结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法治国家历史进程的研究。陕西省检察机关应当把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史研究作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的特色,把延安时期人民检察波澜壮阔的历史挖掘好、整理好、传承好。陕西省检察院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组建全国首家“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为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度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良好平台。陕西省检察机关应当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实质化运行,统筹开展国内法治研究与涉外法治研究、检察理论创新与检察实践创新,关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变化,加强理论供给,讲好检察故事,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国际合作。

(三)把握好全员参与与智慧借助的关系

检察理论研究必须群策群力,全员参与。陕西省检察机关应当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依托陕西得天独厚的法学教育资源,主动融合法学界和其他政法机关的研究力量,着力构建开放式检察理论研究格局。应积极发挥调研骨干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出一支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的人才队伍,让更多检察人员调研有动力、发表有平台、付出有激励,推动形成大调研工作格局。坚持课题引领,充分发挥调研骨干人才的研究专长,形成有特色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并通过组建课题团队把不同部门、上下级检察院、检察官和专家学者等不同层面的研究力量统筹起来,发挥集体智慧,取长补短、合力攻坚。严格落实好调研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加强调研课题动态管理,严把课题立项、结项标准,力争多出精品成果。坚持把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建成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和排头兵,不断深化检校合作,真正发挥检校合作基地应有的作用,真出成果,出真成果。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65312538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路12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沙坪坝检察官方微信
沙坪坝检察官方微信
沙坪坝检察官方微博
沙坪坝检察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