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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大喇叭说法:养老诈骗形式多,不听不信是关键!
时间:2022-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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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老年人口数量不断攀升,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针对老年人遭遇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2022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在,先通过一则案例带大家了解一下养老诈骗常见的一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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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殷某、曾某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这一特点,冒充医生上门为老年人免费体检,在检查身体过程中夸大被害人的病情,向被害人推荐所带的鹿茸口服液,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最后将实际进价只有十几元的口服液以每盒4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被害人,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5万余元。

殷某、曾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最终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例属于典型的“销售养老产品”式诈骗,除此之外,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还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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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养老项目”诈骗:犯罪分子以投资返利、高额分红为诱饵,骗取老年人投资养老保险、养老院、养老公寓、养生基地等项目,诱骗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老年人钱财。

宣传“养老旅游”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嘘寒问暖的方式,用“温情攻势”取得老年人信任;以低价旅游诱惑,骗取老年人钱财后潜逃;导游与景点商店等相互勾结,规定最低消费金额,强制老年人消费等。

办理“养老保险”诈骗:犯罪分子谎称自己是或认识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或者冒充老年人子女的朋友、同学等,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养老保险,取得老年人信任,收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

提供“养老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养老需求,采取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诱骗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骗取钱财。

推行“以房养老”诈骗:犯罪分子以“房本在家无用”等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谎称每月可获得高额利润,最终致使老年人独自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随意透露自身重要信息,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此外,作为子女要多与老年人沟通,经常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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