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我开始担任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在当时,我院的未检科是重庆检察系统的“独苗”。自1987年在全市率先成立少年案件组起,前辈们便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道路上拓荒前行。手握接力棒,我深感使命在肩。
早年的未检工作,受当时司法资源有限和传统办案理念的影响,办案与保护的衔接还不够顺畅。不少一时失足的孩子,难以得到及时的教育、感化与挽救,反而在生硬的办案流程里留下心理阴影。
恰逢西南政法大学李昌林教授来我院挂职,我们常在灯下长谈,一次次思想碰撞让我豁然开朗。我们逐渐达成共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必须从创新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程序开始,而切入点就是推动以律师介入为核心的未成年人逮捕程序正当化改革。
在当时,这样的创新设想无异于“天方夜谭”。为了争取支持,我和同事们整整两个月步履不停,跑遍了辖区40多个基层派出所及办案机构。有人不解,有人顾虑,但凭着一股较真的韧劲、一份护苗的初心,我们一遍遍上门沟通、耐心讲解,最终促成公检法司联合会签文件,让这项机制在沙坪坝落地生根。
但机制的落地只是起点,我们还进一步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规范法律文书、编撰工作手册,推行未检案件集体讨论全覆盖和不捕不诉双重说理机制;我们推动区委政法委出台帮教办法,建成全市首批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渐渐地,“帮人、救人”的理念深入人心,沙坪坝未检工作得到全国人大、最高检等多级部门高度认可。
近二十年的未检生涯,我见过太多迷途少年的眼泪,也见证了无数浪子回头的瞬间。每当看到他们走出阴霾、重扬人生风帆,所有的奔波与坚守,格外值得。
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三十多年前那个夏天——岁月沉淀,褪去年少懵懂,唯余守护少年的笃定。
四秩未检路,薪火代代传。当年一同奔走的年轻同事,如今已成长为未检业务中坚。全国未检事业蓬勃发展,我们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更是荣膺“时代楷模”。看着一批批年轻干警接续加入、倾情护未,我满心欣慰,更满怀期许:惟愿初心不改,护少年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