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批准逮捕5216人,提起公诉9110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148人,提出和建议提请刑事抗诉13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62件,办理控告申诉801件。其中,2016年批捕975人,起诉1753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24人,提出和建议提请刑事抗诉2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5件,办理控告申诉88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努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贯彻最高检、市检院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各项规定,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供给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助推我区“一中心两基地一高地”建设。着眼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2人、起诉325人。着眼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61人、起诉112人,重庆臻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负责人江勇等人非法吸收504名群众存款2.23亿元等案件被依法快捕快诉。着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肃查办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环节,绕城高速、兰渝铁路沙坪坝段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减少权力寻租。对涉企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审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中铁十一局第五公司、区燃气公司等建立检企共建机制,联合区工商联等开展“诚信守法、依法治企”主题活动,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认真落实我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强化检察机关在创建全国“法治区县”中的责任担当。深化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工作机制,在区党校主体班进行法治宣讲15次;发挥检察建议柔性作用,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用工管理等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9件被采纳;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两法衔接”平台,督促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7件,防止以罚代刑,促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农民工日、换届选举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45次;加大案例宣传,起诉的全市首例替考案等一批典型案件,被央视新闻频道等媒体报导136次,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在重庆七中等16所中小学建立工作站,深入开展“莎姐百校行”、“零犯罪学校创建”等活动,被评为全国、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努力促进改善民生民利。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等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犯罪,依法起诉陈兵等人生产销售毒豆干、周琴非法行医等案件,保障群众吃得安心,用药安全。严肃查办教育医疗、支农惠农、救助养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7人,依法查办了区救助管理站原站长方云亨、区福利院原院长刘戈贪污私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款、孤寡老人补助金等案件。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批捕侵害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权益等犯罪846人,起诉1245人,依法对黄天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提起公诉,办理支持起诉389件,帮助民工追回“血汗钱”,为生活困难的20余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维护沙区和谐稳定
着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投入“春夏攻势”、“渝安1号”等专项行动,批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01人、起诉678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359人、起诉3645人;批捕聚众斗殴、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279人、起诉2981人;批捕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3人、起诉1388人。依法严惩了惠涛波杀人碎尸、周洪良等人轮奸幼女、江小辉运输毒品8.8公斤等重大恶性案件,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着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7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355人,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刑事和解115件,促进修复社会关系。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熔断”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56件,其中检察长接访107人次。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耐心释法说理,疏导情绪,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第三方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有效化解了唐德安继承纠纷申诉案等一批久诉不息的“钉子案”“骨头案”,促进息诉罢访538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三峡广场、大学城等重点地区及医院、网吧等重点场所治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深入剖析治安形势和犯罪特点,对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有关问题,通过情况反映、专题报告等形式提出对策建议168份。坚决惩治利用电信网络、伪基站等实施诈骗、赌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批捕76人、起诉89人,成功办理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阿布”跨国黑客组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重大案件,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三、严肃惩防职务犯罪,推动廉洁政治建设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148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大案52人、县处级以上要案5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逾2亿元。深挖窝案串案,查办能源系统职务犯罪23人,市政园林系统职务犯罪15人。严肃查处了区交委原党委书记吴松海、区市政园林局原局长程林、区联芳园区原管委会主任张学忠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了最高检、市检院指定管辖的中石化四川石油分公司原基建处副处长刘建伟涉嫌受贿2000余万元、中铁十七局原董事长瞿观鄞受贿1000余万元、重庆电力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陈其受贿1000余万元等案件。积极开展国际追逃,在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及市纪委、市检院统一部署下,成功劝返“百名红色通缉令”人员巴连孝回国自首。依法打击围猎国家干部、行贿次数多金额大、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贿犯罪31人,查办了四川永晟运通投资咨询公司原总经理古超涉嫌行贿7000余万元、四川恒远投资有限公司原负责人曾庆红涉嫌行贿6000余万元等案件。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15人,其中滥用职权4人,徇私舞弊5人,玩忽职守6人,保障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查办了区征地办原常务副主任左兵滥用职权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款270余万元、区地税局协税员王孛等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350余万元、青木关镇原副镇长罗开华等人玩忽职守导致违规修建违章建筑造成4人死亡等案件。
依法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查办案件加强个案预防,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2件。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加强专项预防,深入开展“打造廉洁尽职队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等预防活动;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提供“法律体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2230余次;在电力、国土、教育等行业举办廉政讲座65次。围绕源头治理加强预防调研和宣传,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形成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供决策参考,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十佳年度报告”;制作《新龟兔赛跑》等廉政宣传短片,获全国检察系统二等奖。
四、切实强化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不枉不纵,保障人权。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立案监督6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逮捕50人、追加起诉6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建议提请抗诉13件,已获改判6件,建议提请抗诉的罗琪等人强奸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81人、不起诉115人;对侦查违法取证、认定事实罪名错误、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314件;对因认识分歧或证据法条变化判决无罪案件1件、变更罪名案件6件,会同公安、法院逐案总结评析,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6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已获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34件。依法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检察,对民间借贷、离婚继承中,为获取非法利益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打“假官司”案件,监督纠正8件。如朱 聃在离婚诉讼中为获取不当财产,伙同谭惠琴等人编造借款事实,进行虚假诉讼,我院审查查明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再审改判。同时,以虚假诉讼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监督,坚决防止“花钱减刑”,依法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14名服刑人员督促收监执行。加强监管场所安全检查和在押人员情绪疏导,督促监管部门消除安全隐患18起。严格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35人,严防超期羁押、不当羁押。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会同区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一人一档”,严格管理。认真开展特赦工作法律监督,严格审查特赦条件、严格规范特赦程序,确保我区特赦人员“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五、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增强检察发展活力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四项改革。按照市委、区委和市检院统一部署,逐步逐项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面对检察官员额数量少、符合资格人数多的突出矛盾,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沟通思想、化解心结、凝聚人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和遴选面试等程序,选拔产生员额检察官47名,平均年龄42岁,平均办案经历16年,形成一支年富力强、办案经验丰富、老中青相结合的检察官队伍。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合理配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力量,明确检察官权责清单,强化权力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做好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准备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建设。加强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设,以依法审讯、证据收集、科技运用为重点开展实战培训,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建立刑事案件检警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5件。完善律师执业权保障机制,设立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场所统一办理律师申请事项,听取律师意见,接待律师2069人次。建立简易案件效率导向、疑难案件精准导向、敏感案件效果导向的公诉模式,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试行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252件258人,成立案件专业审查组,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统筹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专业化、保护全程化、预防社会化、工作规范化。创建侦、捕、诉环节律师法律援助制度,联合区公安、司法局,组建援助律师库,实现涉罪未成年人自侦查环节100%获得法律援助。探索实行多维度社会调查制度,由援助律师、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同步进行社会调查,为司法处理提供参考。稳妥实行非犯罪化处理机制,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未成年人,以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批捕23人、不起诉45人,避免形成犯罪前科,尽早回归社会。建立不捕不诉社会化帮教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对35名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帮教管理,使其重返学校、接受培训后就业等,均无一再犯罪。
六、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铸造忠诚政治品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职业精神培育,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积极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锻造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检察职业品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建立党建学习专栏,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双创”、“班子成员讲党课”等活动,推进党内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党员示范窗口”、“区直机关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狠抓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好人才培养“组合拳”,招录、商调、遴选54名干警充实检察队伍,全院平均年龄从41岁下降为38岁,研究生以上学历从22%提高到36%,干警梯次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检察人员岗位素能标准、司法业绩档案和绩效考评机制,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强专业化实战化教育培训,定期举行公诉辩论、侦查讯问、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和硕博培养项目。举办“沙检论坛”,围绕修改后刑诉法、“两高”关于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等学习研讨,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4名干警分获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控申业务标兵和优秀公诉人,干警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3篇,获省级以上奖励21项,完成国家级课题5项,14名干警入选全国、全市检察人才库,人才数量位居全市基层院首位。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分工负责,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筑牢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等铁规禁令。坚持不懈强化正风肃纪,增设纪检监察室,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检务督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警进行例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324人次,时刻拧紧“安全阀”,及时打好“预防针”。
七、大力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履行宪法义务,切实落实区委人大工作会和区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先后就年度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专项工作报告18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主动邀请市、区人大领导、代表视察指导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95人次,零距离、原汁味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监督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41人,检察员向人大述职述廉260人次,增强监督实效。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以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为核心,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25条、公开法律文书3050份;以开放态度迎接社会大众,开展“体验干警的一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次,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面对面、实打实地了解检察工作;倾力打造“读屏时代”检务公开新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自去年6月上线运行以来,已发布信息285条,订阅量1万余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对拟不起诉的12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以公开赢公信、以公开促公正。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检查48次,评查案件1200余件,提出整改意见159条,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用制度规范管人、管事、管案件。设立案件管理中心,整合案件受理、移送、换押等职能,强化司法办案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实现办案过程“来有痕、去有踪”。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定期开展律师执业权保障、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督查,确保检察权依法依纪规范行使。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和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强本固基,检察事业根基进一步夯实。
五年来,我们围绕“重庆领先、争创一流”奋斗目标,扎实推进政治建检、人才强检、业务立检、公信铸检、文化育检、保障促检,努力为我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建设示范单位”、“重庆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18个集体、39名干警分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2个办案组被市检院记功授奖。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年度考核中连续四年保持优秀,其中2014年、2015年业务综合指标位居主城区检察院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院干警的奋力拼搏,更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情系检察、倾心注力,为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面对沙坪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保护、教育等多种检察职能,促进资源禀赋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举措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个别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法律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推动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工作总体思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促进我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切实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功能区建设、打造经济升级版”工作主线,紧盯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工作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和保障工作。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防范、应对经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安全,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三权”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一中心两基地一高地”建设。切实加大产权保护,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准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充分发挥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主动适应民生需求,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强化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综合运用行贿档案查询、检察建议、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等多种职能,为“两圈五园五城”建设、中新合作项目、西永综合保税区等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大力开展“七五”普法,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我区争创全国“法治区县”。
第二,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盗抢拐骗、黄赌毒等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严惩教唆、胁迫、诱骗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构筑校园“安全墙”。推进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保护公民财产和信息安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少社会对抗。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强化人权保障,确保办案过程程序公正、办案结果实体公正,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三,切实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坚定决心、攻坚克难,精耕细作、务求实效。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建立检察官履职监督体系,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推动司法责任与职业保障有机衔接,探索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增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着眼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立完善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力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第四,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选准用好干部,认真落实中央“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市委“五看”标尺。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倡导检察“工匠精神”,推进检察人员素能培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贯彻《准则》《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第五,切实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检察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建立检察机关与民主党派联系制度,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的检务公开新模式,丰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题和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们将认真贯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一中心两基地一高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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