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辖区内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法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单位构成。
设立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大学城检察室、政治部、办公室等10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5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90.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57.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515.5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2.2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590.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66.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4.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7.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7.72万元,比2019年减少590.66万元。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3043.25万元,比2019年减少466.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划转减少相关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1114.47万元,比2019年减少1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项目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与2019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7.3万元,比2019年减少17.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人员,把控接待标准,压缩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比2019年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3.22万元,比上年减少90.41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划转减少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14.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6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婷 联系方式:023-6506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