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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时间:2019-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辖区内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法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设立有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大学城检察室、政治部、办公室等10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123.73万元,支出总计14,123.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36.15万元、下降35.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有区财政拨基建支出,本年度没有基建支出;部门转隶后项目支出调减。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527.2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331.07万元,下降74.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1.41万元,占99.35%;其他收入35.82万元,占0.65%。年初结转和结余8,596.5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9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2.47万元,下降60.1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有区财政拨基建支出,本年度没有基建支出;部门转隶后项目支出调减。其中:基本支出4,277.63万元,占80.85%;项目支出1,013.27万元,占19.1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3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33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结转2018年中央政法专款197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9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00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救助资金、一次性退休补贴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29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救助资金、一次性退休补贴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8.0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8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95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增加委托农投公司建设大学城监察室。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增加委托农投公司建设大学城监察室。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51万元,增长101.76%,主要原因是结转2018年中央政法专款197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507.57万元,占85.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增加委托农投公司建设大学城监察室。
    (2)教育支出8.47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8.28万元,占9.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9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89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0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6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84万元,增长73.11%,主要原因是增加大学城监察室建设装修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我院新购执法执勤用车2辆,办案业务量增加,我院车辆多为老旧车辆,大半分为5年以上的老车,维修成本较高,耗油数也随之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18万元,增长168.90%,主要原因是我院新购执法执勤用车2辆,办案业务量增加,我院车辆多为老旧车辆,大半分为5年以上的老车,维修成本较高,耗油数也随之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39.5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购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办案工作量增多新购执法执勤用车2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5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办案工作量增多新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5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办案出行、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33.87%,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81万元,增长107.31%,主要原因是新购执法执勤用车2辆,办案业务量增加;我院车辆多为老旧车辆,大半分为5年以上的老车,维修成本较高,耗油数也随之增加。
    公务接待费12.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级、各区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人员,把控接待标准,压缩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人员,把控接待标准,压缩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1,0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09元,车均购置费19.77万元,车均维护费3.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84万元,增长73.11%,主要原因是是增加大学城监察室建设装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电脑、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12.27万元。本单位初步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4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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