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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4日在重庆市江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 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个区”,聚焦区委“13457”总体发展思路,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落实落细、见行见效,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重庆先行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

高质量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33618”“22411”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与区国资委等单位制定《协作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工作办法》,与港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会签《关于服务保障园区企业发展的协作协议》,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川渝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察监督协作机制》,设立“检察护企服务站”“检察护企金融服务联络站”,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216件,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103人次参与生产经营,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等活动11次,深入企业“订单式普法”13次,对区属国企涉民事诉讼案件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助力打好“暖企、助企、惠企、安企、护企”组合拳,2个案例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刊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高质效打造金融检察品牌。在金融检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特色品牌案例基础上,突出“党建引领、多维融合”,全力打造“金融党建先行区”,被市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最佳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共办理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金融刑事案件50件87人,涉案金额11亿余元,如办理了全市首例“代理退保”案,规范保险行业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办理洗钱犯罪6件6人,荣获“重庆市洗钱罪案件办理有功单位”;高质效办理代位追偿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金融民事监督案件16件,提请抗诉3件,法院再审改判4件。依托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2018-2023)》,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江监管分局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办法(试行)》,联合市检察院一分院挂牌成立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重庆)工作站,组织召开保险业、银行业座谈会6次,为金融行业“把脉问诊”,着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高标准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416”科技创新布局,推动自贸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两江新区鱼复新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协同发挥与长安汽车集团、智飞生物公司等16家高新企业知识产权联系点作用,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综合履职,以更优检察作为保护新质生产力。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5件,其中刑事案件11件27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4件;为企业提供点对点、全链条和“定制化”检察服务10次。如高质效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广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恶意批量起诉我市多家娱乐企业系列案,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送类案再审检察建议25份,坚决斩断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灰色“产业链”,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二、坚持为平安护航,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北建设。坚持刑事检察“严”的震慑毫不动摇,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36件1287人,批准逮捕793件10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12件2575人,提起公诉1429件2051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依法从重从严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66件80人,起诉55件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24人,不起诉444人。全面强化“打、防、管、控、建”举措,批捕盗窃、诈骗、“黄赌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多发性犯罪673人,起诉1184人,促进“在惠民安民上先行示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办理涉恶案件3件43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构建“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信访矛盾化解体系,开展“检察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联合接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8件,为群众解“法结”更解“心结”,工作做法得到市检察院肯定。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266件来信来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创新设立“值班主任”制度,组织全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轮流担任“值班主任”,一线接待群众200余人次,对群众诉求及时回应、依法答复,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坚持治罪与治理结合,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根源,对交通运输、金融监管等行业领域乱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件,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持续擦亮“莎姐”社会治理品牌。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批捕33件49人,起诉45件59人;对监护不力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121份;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宣讲、“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大型普法活动7次,与市检察院一分院联合摄制的法治微课《弈》获评全市“莎姐讲法”十佳课程、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精品课二等奖。“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3人、追诉漏罪7条,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未成年人22人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设,实现“一站式”场所适用、临界预防、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最佳检察改革实践案例”。打好附条件不起诉“组合拳”,深入开展社会调查78次,构建“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融合机制,全面运用监督考察“数字化”平台,帮助22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助力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

高水平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惠民”,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涉民生案件1661件,2个案例被市检察院采用。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医保诈骗等侵害民生犯罪94件154人,为国家、群众挽回损失400余万元。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单位出台《共同做好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机制,办理涉劳动纠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8件,支持劳动者起诉20件,解决劳动报酬、工伤赔偿76万元。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两个专项活动,建立有被害人案件每案必审机制,救助困难群众14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3万余元,传递司法温情。


全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促进公益诉讼向“4+11+N”全领域发展,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立案72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8件、与行政机关磋商14件,均得到整改回复。“诉毛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消落带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建设,打造“重庆辨识度”生态检察保护品牌。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6件54人,对詹某某、王某某等6人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700余吨污染环境案依法提起公诉;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对16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展磋商赔偿,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7.9万余元。办理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36件,对北滨一路高架桥下1500余平米违建整治,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持续与行政机关协同整改,有效解决存续近十年的临江岸线违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被评为“渝川黔滇藏陕青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与区公安分局共同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准确指控有重大影响案件39件,夯实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入推动“两项监督”走深走实,监督立案55件,监督撤案143件,追捕追诉62人,追诉漏罪44条。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对确需提出抗诉的,依法提出抗诉。以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为契机,促进刑罚执行监督水平提升,办理看守所监管执法、社区矫正执行、财产性执行监督案件443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健康权纠纷等多领域案件57件,提请上级院抗诉8件,建议同级人民法院再审23件,人民法院再审改判7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19件案件,充分运用“情、理、法、事”工作法,化解当事人心结、法结,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与区总工会、区法院等部门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合作备忘录》,把劳动者权益保护落实到位。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3笔医保基金承担不应由医保统筹支付的8.43万余元医疗费,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追回不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聚焦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戒毒解除等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意见4件,并监督纠正整改。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对重庆市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进行巡回检察,监督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6个。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按照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要求,协助上级检察院对2起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进行侦查。加强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16件20人;全面审查职务犯罪洗钱线索,对2件2人洗钱犯罪提起公诉。积极参与“清廉金融·清风江北”共建行动,联合区纪委监委、金融机构开展“清风江北金融讲堂”等活动,促进金融政治生态建设。


五、坚持深化检察改革,奋力推进江北检察现代化

探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机制。系统化构建“繁简分流”机制,精准划定“4+N”简案范围、“5+N”专案范围,设置2个“直诉简案组”、3个“捕诉简案组”和11个“繁案组”,建立“隐患案件定期清理机制”“久拖不决案件清理机制”“案件质量复盘机制”,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较去年同期缩短20天,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推动犯罪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社会治理效能转化,适用比例达到91.63%,确定刑量刑建议比例达82.97%,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率达到93.47%,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100%。严格适用“1+2+2”刑事类案集中听证机制,对316件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促进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出台《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被不起诉人移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75人,促进源头治理。


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构建“1+5+N”江北数字检察架构,推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联合市检察院研发毒品犯罪融合监督与社会治理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推广,应用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100余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积极融入数字重庆建设,谋划的“检易申诉”“江小安街面违法治理”“高空抛物综合治理”3个“一件事”应用纳入数字重庆建设区县应用“一本账”,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六、坚持打造检察铁军,倾力为检察事业厚植根基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环节,主动向区委、上级检察院报告工作54次,获得批示肯定18次。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前往红岩革命纪念馆接受现场警示教育,推动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贯通衔接,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力举措。扎实推动“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建设,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以素能建设育才,出台《干警综合素能大提升“青苗计划”工作方案》,构建1+3+N”培养体系,聘请2名“全国十佳公诉人”为导师,联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石柱县检察院等4家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论辩赛,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300余人次,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2个集体、4名干警荣立三等功,出版检察理论专著1部,论文获奖、公开发表19篇,15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评为典型、优秀案例,队伍建设工作获评“重庆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典型事例”。


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在荣获“清廉重庆建设标杆单位”“清廉重庆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基础上,持续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全面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6次,如实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20件,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管案”与“管人”相结合。构建1+7民事检察监督机制,突出“数字赋能民事检察监督”,严把“立案环节、期限环节、制约环节”,促进公正廉洁办案。


七、坚持接受人民监督,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深入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向区人大报告工作4次,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关于未成年人检察专题视察,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180余人次,参与公开听证、信访接待、公开送达、观摩庭审等司法活动30余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13件次,组织开展“检护知产、守护创新” 知识产权检察开放日、意见建议征集座谈会等活动6次,增进司法认同,促进司法规范。传递法治正能量,《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院检察工作140余次,树立检察新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责任,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重庆先行示范区建设,检察业绩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31个集体、15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区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有力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落实区委“13457”总体发展思路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改革制度效能还需进一步发挥;检察骨干领军人才还有待进一步培养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持续加以改进,努力补齐短板。


2025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区委“13457”总体发展思路落实落细之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个区”,坚持“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聚焦区委“13457”总体发展思路,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强党建、优服务、重创新、练内功、抓落实”为重要抓手,促进办案质效、亮点品牌、人才队伍三大提升,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重庆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培根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从政治上看”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客观公正办理中,持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积极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聚焦“一号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充分发挥“检察护企服务站” “检察护企金融服务联络站”等平台作用,探索在两江鱼复新城设立“检察官综合履职办公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在聚力打造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志性成果上先行示范。聚焦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深入实施“品牌亮检”战略,持续深化金融检察、自贸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亮点品牌建设,健全完善“金融检察+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多部门”的“1+N”办案模式,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对涉外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劳动争议等案件的诉讼监督,在聚力打造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标志性成果上先行示范。


(三)持续做实民生检察工作。聚焦惠民安民,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开展“全民反诈”“断卡”“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提升城市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作用,坚持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小马工作室”作用,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质效,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坚持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系统集成、问题导向,全面深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三个结构比”,构建“1+4+N”业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系统化繁简分流、刑事类案全周期管控等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检察管理数字化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五)倾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政治能力、监督能力、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培养,持续推进“青苗计划”,以金融检察、自贸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专业办案团队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学、练、赛、战、评”等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深化“值班主任”机制,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清廉检察院”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筑牢防范司法腐败“防火墙”。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办好意见建议、议案,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用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更自觉、更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寓监督于服务,敢作善为、锐意进取,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重庆先行示范区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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