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7日在重庆市江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冉 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以检察作为服务保障江北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新作为护航高质量发展
高站位融入“一号工程”。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与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四川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等单位,会签《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共建协议》《网络犯罪治理跨区域协作协议》等6项合作协议,建立创新共建、司法协作、社会治理等64项合作机制,开展办案协助、知识产权检察合作、未成年人帮教等活动12次,促进“理念一体提升、能量一体汇聚、成效一体显现”。合作办理的一起网络赌博犯罪系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典型案例”,1个案例被重庆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联合评为“知识产权检察川渝协作典型案例”。
高质量打造亮点品牌。全力融入“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联合市检察院五分院、两江地区检察院设立“成渝金融检察巡回服务站”,探索“巡回+驻点”工作模式,一体化开展成渝金融检察监督工作。坚持一线办案、综合服务,共办理金融犯罪案件26件;为15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一对一”金融服务档案,提供专业化、定制化金融法律服务40余次。金融检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14个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案例之一。创新设立“两江新区鱼复新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以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打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救济”三大关口,为创新主体提供“家门口”司法保护。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件29人,民事案件6件,连续两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先进集体,3个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细化落实与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会签的《工作联席会纪要》,认真履行好跨区域民商事法律监督职责,共审查各类法律文书2000余份,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3件,支持起诉6件。
高标准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2件157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3件47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20余次,着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如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某民营企业产品案,被评为“重庆打击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
二、打好平安建设主动战,以新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818件1064人,提起公诉1363件 1948人。突出惩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持续开展“全民反诈”“断卡”、打击电信诈骗、医保诈骗等专项行动,批捕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诈骗、“黄赌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768人,起诉1002人,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江北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着力构建涉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充分发挥“老马工作法”、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机制作用,有效化解信访矛盾7件,工作做法得到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肯定。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创新打造“一站式律师服务”平台,做优“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线上服务,畅通律师权利救济渠道,积极推动检律共进、互信、共赢,1个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保险诈骗、医托诈骗等犯罪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6份,切实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积极打造“莎姐”社会治理品牌。坚持以司法保护为着力点,撬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贡献检察力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91件118人,附条件不起诉20件23人,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宣讲、“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大型普法活动4次,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扎实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未成年人64人次,1个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食品安全、文化环境安全,与行政机关多次磋商,均得到整改反馈。全面优化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运行,深化落实与区法院、区妇联等7家单位出台的《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联合区民政局建立观护帮教基地,对“问题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52份。未成年检察部门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红岩先锋·最美女检察官先进集体”称号。
三、践行初心使命护民生,以新业绩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公益诉讼“4+10+N”领域,全方位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携手行政机关合力助推“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公益诉讼立案65件,与行政机关磋商整改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整改回复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1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先进个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工作做法得到市检察院采用,4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葡萄酒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四川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邻水县检察院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长江、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聚焦《长江保护法》,持续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建设,统筹抓好检察纵向一体、内部一体与跨区域协作,促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件44人,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26件。1名干警被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表彰为先进个人。
用情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为人民司法,深入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积极传递司法温情,出台《司法救助工作办法》,为19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案件4件12人,对一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支付销售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500余万元,得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出行安全,针对辖区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不完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工作做法得到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四、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以新担当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与区公安分局共同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全市首个“110”可视化同步监督平台作用,以“线上巡查+现场巡查”“全面监督+重点监督”,全面做优侦查监督工作。共监督立案48件,追捕追诉92人,监督撤案52件。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对确需提出抗诉的,依法提出抗诉。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违法78件,监督未执行刑罚罪犯79名。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件,提请抗诉后获法院再审改判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获法院再审改判5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主动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法院裁判权威。深入整治“虚假诉讼”,运用大数据平台筛查线索60余条,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以类案检察建议形式建议法院再审,得到法院全部采纳,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百企千家·惠民有感”“清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案件”等专项行动,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如对1起错误婚姻登记行政行为,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撤销,并助推相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和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提升对婚姻登记当事人信息核验的准确性。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框架协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深入开展定期巡回检察、渎职警示教育等检察监督工作,切实推动改革部署落实落地。
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着力促进政治生态建设。
五、激发改革创新主动力,以新理念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聚焦司法改革部署,强化刑事司法被害人权益保障,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提存制度运行流程,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建立具有江北特色的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共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办理案件7件8人,提存赔偿保证金146万元,有力维护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
建立刑事类案集中公开听证机制。针对不起诉案件,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建立刑事类案集中公开听证机制,制作“案情介绍表”和“情节对比表”,准确介绍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进行清单式列表对比,统一、规范、明确同类案件的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主动融入“数字重庆”“数字法治”建设,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持、重在应用”工作模式,积极推广适用17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同步梳理核心业务,高效完成数据归集,谋划、打造具有江北检察辨识度的“数字金融检察”“民事检察申诉立案一件事”等数字检察模型,助推江北检察高质量发展。
六、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以新突破凝聚队伍发展动能
坚持以主题教育“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严格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形成专题调研成果7个,建章立制22项,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坚持以素能建设“强基”。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成功举办金融犯罪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专家开展专题研讨培训,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280余人次。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荣获集体荣誉19项,70余人次得到上级表彰奖励,10个案例被上级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先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重庆检察队伍建设座谈会、第五次全市检察工作会上,就队伍建设经验作专题交流发言。
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固本”。聚焦“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主线,创新构建“154”清廉检察院建设体系,着力打造具备江北检察辨识度的清廉建设品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精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实行“清单式”预防。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督促干警如实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聚焦“放权与监督”,针对性构建刑事类案全周期管控机制,严把“程序关、预警关、听证关、评价关”四大关口,促进廉洁公正办案。我院被市委政法委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试点示范标杆单位,刑事类案全周期管控机制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优秀实践案例向市纪委监委推荐。
七、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新形象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深入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向人大报告工作4次,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检察建议工作专题调研,扎实做好区人大、区政协专项视察,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用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180余人次,参与公开听证、信访接待、公开送达、观摩庭审等司法活动30余次,组织开展“坚守检察初心·永葆清廉本色”检察开放日、意见建议征集座谈会等活动6次,倾听民意呼声,增进司法认同,促进司法规范。讲好检察故事,《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院检察工作140余次,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环节,主动向区委、上级检察院党组报告工作62次,获得批示肯定21次,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责任,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江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江北检察业绩继续保持全市检察机关前列,19个集体、70余人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区表彰奖励。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进一步发力;“数字检察”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持续加以改进,努力补齐短板。
2024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五检会”精神,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强党建、优服务、重创新、练内功、抓落实”为重要抓手,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打造新重庆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在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上下功夫。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主动加强斗争历练,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二)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上下功夫。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持续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在果园港建立检察官综合履职办公室,以检察作为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聚焦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做优金融检察、自贸检察等检察品牌,加强对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等专项监督,积极保护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保障江北创新活力。
(三)在用情增进民生福祉上下功夫。聚焦惠民富民安民,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开展“全民反诈”“断卡”“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积极推进“控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民呼我为”“接诉即办”等机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小马工作室”作用。有效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下功夫。坚持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系统性构建“繁简分流”机制,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延伸治理”。加强监检衔接,严格依法做好检察侦查,着力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充分运用非刑罚处置措施,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提升诉源治理效果。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质效,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聚焦提升城市品质,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切实增强跟进监督的韧性。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促进检察监督精准、高效。
(五)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上下功夫。坚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政治能力、监督能力、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培养,深化文化润检,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坚持“赛马比拼”,健全完善“三类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让人才成为绘就检察事业的“主笔”。持续深化“清廉检察院”建设,全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筑牢防范司法腐败“防火墙”。
(六)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上下功夫。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办好意见建议、议案,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用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更自觉、更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谱写江北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