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我院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3人、起诉539人,立案公益诉讼33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提请民事抗诉1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19人次,审查办理控告申诉27件。
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68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9人。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性犯罪19人。
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7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21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1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4人、不起诉8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审结0件,改判0件。
对法院裁判正确的1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1件,法院审结1件(含积存),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