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12月,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72人、起诉167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8人、不起诉26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45人次。立案公益诉讼55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1件,提请民事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审结2件,改判2件。
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7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327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52人。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性犯罪12人。
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14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