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一网发布截图
人物档案
张雨岚,女,法学硕士,2003年11月参加工作,重庆市少年法学会理事、重庆市检察机关首届“莎姐”讲师团成员、重庆市未检(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团队成员,获“重庆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022年1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01
兼顾“法”与“情”的知心“莎姐”
2018年,张雨岚进入未检部门工作,成为一名“莎姐”检察官。专注于办案的同时,她的目光也逐渐聚焦在教育、挽救、感化那些涉案的未成年人身上。
“多挽救一个孩子,也就是多挽救一个家庭。”张雨岚说,这种挽救不仅是单纯的帮助,更多的是给予他们前进的指引和力量,让这些曾经枯萎的花蕾如期绽放。在张雨岚办理的众多未成年人案件中,有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运输违禁品的案件让她印象深刻。
16岁的少年小周误入迷途,“帮助”朋友王某收取从境外寄来的装有违禁品的包裹。收取包裹时,小周被公安人员捉获。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对小周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张雨岚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小周时,少年的态度极不配合。经过社会调查,张雨岚发现小周缺乏家庭教育,父母不和、自身与母亲缺乏沟通等均是引起小周行为偏差的原因。为此,张雨岚多次和小周沟通交流,终于了解到小周13岁辍学后,一直独自在外谋生,和母亲隔阂极深。在这种情况下,小周认识了看似能倾听他心里话的王某,最终在王某的教唆下,小周糊里糊涂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小周在缺失父母关爱的情况下,主动承认错误,愿意悔改,实属难能可贵,也坚定了我们帮助小周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张雨岚说。为了让孩子踏踏实实地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张雨岚找到小周的妈妈周女士,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最后一次会面交流时,母子俩相拥而泣。最终,由于小周的真诚悔罪,检察机关做出的缓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案后,周女士告诉张雨岚:“不瞒你说,那次相拥是我和儿子几年来第一次拥抱,谢谢你!”
02
电波传音,做好广大听众的解忧人
2019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之声栏目联合主办的《雨澜释法》栏目,由张雨岚在节目中担任检察官主播,通过电波向普通民众“传播法治能量、传递司法信心、传达检察声音、讲好法治故事”,推动形成更加高效、有力、生动的普法方式。
栏目开播后,张雨岚凭借动听的声音和扎实的法治功底,成为该栏目最受欢迎的嘉宾,这也让张雨岚忙上加忙。
“虽然工作繁忙,但时间挤挤总是有的,每当我听见听众满意的反馈,都能真实地感受到我所付出的努力是值得的。”近些年,张雨岚坚持走进电台直播间,通过热案聚焦、以案释法、嘉宾访谈、报告解读等方式,为听众带去精彩的检察故事,如春雨润物一般,让法律知识在人们的心中激起波澜。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个小时的直播,时间虽不长,但从策划主题到收集相关材料,撰写稿件,直至参加直播现场,张雨岚都参与其中,与团队共同讨论修改定稿。而她的付出,也获得了听众的回馈。
“《雨澜释法》栏目,故事性强,把深奥的法律知识变成了我们听得懂,看得见的常识和身边事,解答了我们心中很多的困惑,给予我们指引,让我们心里踏实。”一位听众如此留言。
03
春风化雨,用大爱谱写“普法”新篇章
一分春华,一分秋实。今年1月,在全国“七五”普法评选活动中,张雨岚斩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殊荣。荣誉来之不易,背后是她艰辛的付出。
“什么情况算欺凌?遇上校园欺凌,你怎么办?”
“同学们,遇上校园欺凌,要积极寻求帮助,不要孤单承受……”
这是张雨岚走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的日常画面。她数十次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法治进校园 “双师课堂”,提升宣讲效果,形成宣讲合力。
“张检察官的课,既有趣,又实用,让我们懂得了在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课后,许多学生表示受益匪浅。除了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张雨岚还注重个案法治教育,总结分析类案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制发检察建议、邀请家长进入讲法课堂、效果回访等方式,增强家长的法治意识,并通过类案分析和宣讲,真正做到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此外,她针对服刑人员开发的“服刑人员法治教育”课件和针对女职高学生开发的“真爱青春,做生活的强者”等法治课件,有效帮助特定未成年人群体解决成长中的共性问题,在普法过程中引起受众的强烈共鸣,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她自主开发的“拒绝校园欺凌”“拒绝网络诽谤”课程,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优秀网络课程、优秀法治微课在全市推广。
她从一起儿童溺亡事件中发现游泳场所安全隐患,对游泳项目运营服务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参与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提出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完善监管制度,推进社会治理。无论岗位是否变化,张雨岚始终用自己的行动投身于普法工作中,展示出女检察官“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为建设更高质量的检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