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开始,《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而这一管理规定出台的背后,正是重庆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参与和促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生动法治实践。《规定》共19条,包括涉及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已明确规定,不得实施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充换电等5类影响充换电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