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这件事情就是干得好,下次来请你们吃我们自己种的萝卜、花生。”今年6月,合川区太和镇富金村83岁的龚祥明大爷对前来回访的我们这样说道。
几年之隔,两个天地。难以想象,脚下的这块土地竟曾是一片沟壑纵横的洪灾损毁地。
2021年3月,我们接到由最高检通报的“长江非法采砂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后,迅速展开初查。我作为主办检察官,带着专案组成员来到涪江富金坝航电枢纽河段勘察,发现靠近江岸的数百亩蔬菜基地已经被挖出多处6、7米深的坑凼和沟壑,土地表面沉积砂被整体挖出约2米的厚度,在江的右岸绵延着一座弃土堆成的山丘……
如此规模的沉积砂从何而来,又去了哪里?时间回溯到2020年8月,一场百年难遇的洪水来袭,洪水退去后,2米多高约130万吨的洪水沉积沙堆在这片耕地之上,压垮了农民的致富路,而这些蕴含经济价值的河沙又引来不少人违规开采,曾经富饶的土地逐渐变得千疮百孔。当地政府虽落实专人进行劝导和政策宣传,并设置卡点进行拦截检查,但收效甚微。
洪水沉积沙监管及灾毁地复耕作为基层治理新课题,一头关联着行政机关的监督履职,一头连着当地百姓的“饭碗”和期盼。
带着专案组多次现勘走访、调研磋商,厘清了行政管理责任归属。2021年8月,一分院以诉前检察建议形式对相关部门提出两项整改要求:有效保护洪水沉积沙国有自然资源,防止深挖滥采,及时修复灾毁耕地并还地于民。
监管责任划定后,各行政单位编制整改方案并积极履职。分离管控沉积沙,新修了拦水坝,修建格宾石笼护坡4300米,挖取影响行洪的电站弃土场土石方60万立方米,修建生产道路5000余米,完成了土地复耕,农民的好日子又回来了。
为了保障整改效果持续有效,我和同事们多次前往合川区太和镇巡查现场整改效果,洪水沉积砂得到有效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合川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补位机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灾毁地复耕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新增优质耕地56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