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委27条具体措施、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区第三次党代会部署,聚焦质量建设年,强化能动履职,全力服务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筑牢绝对政治忠诚
强化党的思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深学细研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组中心组、足检论坛、专题党课等形式开展学习37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辅导培训、主题征文等活动21场,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牢牢把握“六个必须坚持”,促进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请示报告。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重大决策部署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34次。主动向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制定《对外新闻管理办法》,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和处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层层把关会议、讲座、论坛及宣传稿件,涉检舆情“零发生”。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建强战斗堡垒。强化班子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班子成员深入镇街、企业走访调研23次。凝聚支部力量,组织60名党员干警分批深入相关镇街,开展疫情防控、山林防火、创文活动240余人次,2名干警受到区级表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有效提升。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助推发展
深化“检润民企护发展”,全力服务“特色产业高地”。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统一涉知识产权四大检察履职;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会签《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细则》,授牌9家企业作为保护联系点,其中区品牌战略促进会被列入首批市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名单。健全涉企案件优先办理、风险评估、回访帮扶机制,稳妥办理涉企案件28件,追赃挽损500余万元。常态化上门送法,院领导、检察官深入工业园区60余家企业,面对面司法服务企业负责人200余名。
擦亮“文化遗产检察官”,倾力保障“国际文旅名城”。深化同大足石刻研究院协作,开展中小石窟寺专项巡查,对7处摩崖造像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修缮整治,监督做法被最高检列入本年度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案例。扎实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进南山文峰塔整体保护工作,助力40万元文物修缮资金落地使用。办理全市首例非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典型案例”。积极推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地宝顶山景区,全力打造我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基地和创新平台。
升级“长江生态检察官”,竭力助推“城乡融合示范”。聚焦城乡融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设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办公室,将“河段检察官”公益诉讼监督与刑事检察职能整合,一体履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依法起诉31件45人;积极助推4号总河长令贯彻执行,办理涉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整治涉及10个镇街的污水直排、河岸垃圾堆积问题;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办理的巴岳山非法采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及相关镇街建立《“林长+山林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保护高坪镇野生楠木协作机制》,合力守护森林资源。
助力“桥头堡城市建设”,共画“同心圆”护航“经济圈”。抓实抓细与四川省安岳县、泸县等4地检察机关建立的跨界水污染防治与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开展了“两国”领域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活动;联合潼南区、荣昌区与四川省安岳县检察院签订《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加强检察协作的意见》,共同推动川渝毗邻区毒品诉源治理;主动服务《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贯彻落实,与四川省资阳市各基层检察院开展四大检察互动、人才联合培养、办案资源共享全方位协作,提升渝西、川东地区一体化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国家社会安全稳定
守护社会平安,依法惩治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8件414人,审查起诉案件721件1121人,批捕229件309人,起诉522件772人。突出打击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0人,起诉37人;着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批捕黄赌毒、两抢一盗类犯罪131件157人,起诉227件294人;强化维护公共安全,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111人,办理了严重危害社会稳定荣某某等70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谢某等45人组织卖淫罪专案。深化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办理涉“两卡”及电信网络诈骗案36件107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面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大贪腐惩治力度,依法审查起诉犯罪案件5件5人,向上级检察机关、区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条,均获立案。
注重矛盾化解,防范涉稳风险。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开展控申部门和检察室巡回接访工作,及时答复来信来访132件。常态开展公开听证19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涉案“法结”“心结”有效解开。坚持多元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累计化解涉案矛盾93件,促进长达9年的某镇政府征地拆迁行政争议案实质性化解,办理的杨某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建立领导一案全包机制,办理不服公安刑事申诉4件、不服法院判决申诉2件,受理的涉诉信访案实现100%息诉罢访,未发生涉检到市访、进京访。
参与社会治理,夯实稳定基根。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犯罪不逮捕80人、不起诉25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25件次,审前羁押率降至31%。持续提升认罪认罚质效,适用率94%,确定刑提出率99%,法院采纳率100%,认罪认罚适用质效位列全市前列,促进了社会矛盾及时化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及时修复,有效降低了再犯罪率,彰显了司法文明进步。发挥“1+N”办案优势,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帮助相关行业领域完成堵漏建制10项,做实诉源治理。
四、坚持“人民至上”,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做好每一次关爱,护航明天的“初升朝阳”。做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区公安局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与信息通报机制》,实现引导取证全覆盖;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件14人;对轻罪未成年人不捕11人,不起诉24人,跟踪帮教42人,家庭教育指导14人,助力30人回归校园、12人重新就业。督促区某医院整改接诊发现患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未报问题,与区卫健委建立《医疗机构强制报告信息备案机制》。深化“莎姐”大普法,开展法治宣讲18场,惠及1万余人,创作《宪法守护你的一生》普法视频,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网课。
办好每一桩案件,守护美好的“桑榆之景”。扎实开展“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拳出击,守好每一份养老钱,批捕4件22人,起诉4件29人,成功办理张某等27人团伙涉老诈骗案,追回被害人损失35万元;联动各方,织密养老反诈“防护网”,与区公安局等部门,结合线上线下,广泛下沉基层宣传预防养老诈骗犯罪相关知识33次。融合公益诉讼履职,守卫“夕阳红”舌尖安全,办理的“督促保护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315”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履责好每一起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9件,帮助追回“辛苦钱”12万元。对因案致困被害人积极司法救助,纾困解忧,为19人申请救助金48万元,让办案更有温度、更暖民心。开展乡村诊所专项巡查,督促监管部门对区内961家药店全覆盖检查,打通群众用药安全“最后一公里”。落实7号检察建议,与区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第七分局建立《寄递安全工作机制》,与区应急局会签《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与执法协作配合意见》,开展联合执法巡查4次,全面夯实寄递安全。
五、狠抓“主责主业”,以求极致的精神精耕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彰显“新面貌”。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8件10人、追捕追诉1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次;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25件,切实履行司法办案主体责任。细化审判监督领域模块,提升监督精准度,办理的黄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抗诉案获评市级优秀抗诉案件。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巡查实现全覆盖,移送监督线索10条,同步监督与检警协作有效提升,工作成效受到最高检肯定和宣传。夯实刑事执行监督,实现社区矫正全面巡检,推动区司法局出台《特殊人群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看守所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助力完善风险防控。
民行检察实现“新突破”。办理民事行政案104件,对刘某虚假诉讼系列案提请上级抗诉19件,均获准抗诉,市检察院设立专项办案基地,指定区检察院牵头一分院辖区刘某虚假诉讼案办理,指导8个基层检察院排查出监督线索案件29件。深化审判程序监督,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与区法院、区卫健委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专项清理,清理案件9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解决了全区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问题。与区法院会签《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协作意见》,与区司法局会签《加强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法律援助协作意见》,与区规资局建立《规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深抓机制固长效。
公益诉讼展现“新作为”。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刑事附带民事或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5件,助力治理河流32公里,保护耕地、林地300余亩,追偿公益赔偿金190余万元。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督促区农委依法处置不合格化肥2.5吨。开展护财守土专项监督,督促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履职,追缴国有财产2120余万元。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动相关单位出台整治隐患,协同安全生产“抓前端治未病”。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创新个人信息保护诉前保全措施和危险消除方式,相关案例被《重庆新闻联播》“重庆之声”广播特别宣传。
六、强化“夯基固本”,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推进创先争优,努力提升综合素能。以全国检察培训品牌“励新班“为抓手,搭梯子、结对子、压担子,助力干警成长成才,开展以赛代训、岗位练兵等各类训练活动43项、累计参训580余人次,4名干警获评市级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先进个人。构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格局,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45篇,调研成果获得第二十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重庆市第十一届检察理论研究一等奖、重庆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二等奖等9项省级以上表彰。
强化规范管理,持续发扬优良作风。抓实“质量建设年”,出台管理文件11份,持续提升规范化履职水平;大数据赋能定期业务数据分析,补强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短板12项,核心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指标分列全市第一和第三,其他主要案件质量指标在全市排名前五占比达47%,无无罪判决案件。严抓案件质量评查,抽查各类案件276件,全年未出现案件质量问题。深入开展“以案四说”防微杜渐、“以案四改”警钟长鸣教育;开展办案、纪律作风等督察检查10次,永葆干警忠诚干净担当本色。
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汇报年度检察工作、生态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9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面对面沟通15次,落实建议10余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及案件公开听证30余次,认真听取、吸纳意见,增强司法公信力。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便利,接待辩护人阅卷23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刑事检察继续保持优势,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目标考核中进入前十名,取得历史最佳成绩,信息和调研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院有6个集体、13名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关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由衷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还不充分。二是能动履职意识还有所欠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还未完全凸显。三是一体化做精做优四大检察尚处于推进阶段,特色品牌打造还需加强。四是对标人才高地建设,专业型、复合型、领军型人才培养还不充足。对此,我们必将高度重视,分类施策,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27条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聚焦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担当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足中展现司法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创造高质量发展新气象。把深学笃用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以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聚焦新理念、新使命、新目标,依法能动履职。将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做“两个确立”坚决捍卫者 、“两个维护”坚定实践者 、“红色根脉”忠实守护者。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建设,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打造“检察+媒体”,讲好检察故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弘扬社会法治新风尚。
二是提升服务示范大足的行动自觉,展现高质量发展新作为。聚焦服务“三篇大文章”,统筹好安全和发展,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检察官、文化遗产检察官、长江生态检察官、莎姐检察官办公室等综合工作,以更加精细、务实、创新的举措有效服务中心工作大局。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等专项行动,“检润民企”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适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严惩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一案双查,强化洗钱犯罪惩治;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更深层次贯彻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着力修复社会关系,深推诉源治理;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三是增强深化法律监督的法治自觉,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聚焦数字化改革目标要求,以更强担当投入检察领域数字改革,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科技化。协同相关部门,探索推进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办案监督模型应用;探索开展审前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积极促进更好发挥行刑衔接数据平台作用;努力推动智能化案件管理模式,赋能一体化办案。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思想自觉,回应高质量发展新呼唤。以“如我在诉”的态度,深化涉案矛盾化解;推行“家门口的听证”,兼听各方意见,提升司法公信力;健全筛查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民有所呼,检有所应”,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网络安全等监督重点,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持续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对老幼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深化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优专业平台、做强专业团队、做大社会支持,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五是抓好自身基础建设的检察自觉,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以党建领航,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行动。强化政治素养,提升专业能力,扩大人才蓄水池,加快领军人才培养,为持续向前发展提供保障支撑。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四大检察”相互协同促进融合。坚持以点带面、多点开花,加大特色品牌培育打造力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永葆检察铁军“五个过硬”。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发展。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不负重托,砥砺奋进,守正创新,善做善成,努力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新大足、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