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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时间:2016-02-25  作者: 杨益春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39号附21号(宏声广场西侧),单位下设职务犯罪侦查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办公室、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案件管理中心、监察室、政治处、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龙水检察室、万古检察室、三驱检察室。
二.单位工作职能简介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是地方人民检察机关,在辖区内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国家的统一,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6.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84.23万元,教育支出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4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暂未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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