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久后的一场庭审,让梅玫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涉嫌抢劫罪的15岁少年小何。庭审中,小何失声痛哭:“如果知道这是犯罪,我肯定不会去干的。”
在依法惩治的基础上,能否为未成年人多做一点?梅玫认为,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给予更多专业化帮教,可以避免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帮助走错路的孩子回归社会。
2004年,梅玫和同事创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开通“莎姐”热线、设立信箱、打造谈心室,探索办案、帮教、预防、保护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此后,重庆检察机关全面推广“莎姐”工作模式。
“莎姐”之名取意于莎草向阳而生、治病救人的寓意。16岁的小林曾多次盗窃,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孙文静走进孩子家里开展帮教,在小林与父母间搭起“连心桥”,过去频频吵架的父子俩相约看起了球赛。
两年后,小林给孙文静发来信息:“姐姐,我考上大学了,谢谢您当初没放弃我。”
扎根三峡库区15年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检检察官吴波,给人的印象是话不多。可面对罪错未成年人时,他总有说不完的话。
“因为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吴波说。
对误入歧途的孩子,检察官们秉持宽严有度、德法相济,协同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在他们的帮助下,曾经的失足少年有的成为养殖大户,有的考上了法律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