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体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对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认真反思市院来院调研、检查工作时指出的具体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会议要求,一是坚定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理念。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将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理念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要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准确把握事实认定、证据运用和法律适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要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兼顾“更好”与“更快”,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和一体化办案机制,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把简案办好、繁案办优,提高办案效率。要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案件事了人和,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实现从办理一个案子到解决一类问题再到治理一片区域的社会效果。同时要善于做群众工作,用心用情开展释法说理、司法救助、上门听证等工作,为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纾“困结”,减少社会矛盾。
三是压紧压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要进一步强化“三个管理”,完善案件评查体系,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文书审查、质量评查,确保不出现问题案、瑕疵案。要进一步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提高专业素养、永葆为民情怀、增强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履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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