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助推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领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5月19日,长寿区检察院以《长邻两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检察协作办法》为依托,与协作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在长寿区晏家高速公路收费站出站口路段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联合检查并在区交通局召开座谈会,长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康参加联合检查并主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