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将协助学校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学校完善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
2020年5月9日,长寿区检察院联合区教委签订《关于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协作意见书》,聘任仪式上,该院有关院领导、未检部门全体干警在内的16名法治副校长郑重承诺,将用心用情协助学校做好校园法治工作。
该意见书的出台,是长寿区检察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
意见内容干货满满:
一是细化协作方式,完善教育机制。《协作意见书》明确了长寿区检察院、区教委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坚持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懂法,全面提升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维护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厘清职能分工,落实双方职责。长寿区检察院、区教委就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履职要求等问题进行细化明确,达到各司其职,共同保护的目的。
三是举行聘任仪式,确定履职学校。长寿区检察院指派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所有干警,担任区教委选定的16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权益维护等工作。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规范长寿区检察院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完善法治教育纳入辖区学校教育体系,推动长寿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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