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和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区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就长寿区人民检察院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可能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1.履行工作职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办案履职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3.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二、监督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监督方式
(一)全国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网址:http://jyzd.12337.gov.cn。或登录“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点击“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举报入口”,即可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反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二)监督电话
重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指导组:023-72302699。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023-40580653。
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三)监督信箱
全国教育整顿办: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反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重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指导组:重庆市涪陵区8901信箱。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民兴路101号区检察院教育整顿办(0318室)。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您发现区检察院及干警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人信息,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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