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9日,最高检第八评议组在重庆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第一阶段评议活动,通过听庭评议、推门听庭、以评促建,为全方位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把脉支招”。
第一阶段评议期间,最高检第八评议组选取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的刘某受贿案和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开展庭审评议。庭审评议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全市三级检察院60余名刑事检察业务骨干观摩了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案件核心,通过多媒体分组分类示证,面对有关罪名适用及犯罪构成等争议,借助精准讯问、严密论证和理性释法有效回应质疑,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
庭审后,评议组以一案一评的方式组织集中评议,出庭公诉团队认真总结,市人大代表和庭审观摩人员围绕证据运用、法律适用、庭审表现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最高检评议组分别从审查报告质量、法律文书规范、讯问询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庭审应变能力等维度进行点评,多角度肯定重庆公诉人的综合表现,认为庭前准备充分、审查细致、表现出色,并针对进一步加强庭审工作提出了建议。
5月9日,最高检第八评议小组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选”方式,分别对南岸区检察院、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的简易程序案件、速裁程序案件开展“推门听庭”。当天的庭审充分体现“简案快办、繁简分流”的司法改革成效,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兼顾司法公正和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受到评议组成员高度评价。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将以最高检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刑检办案能力提升系列活动,聚焦构建分类化、场景化实战培训机制,实施庭审能力靶向提升工程,不断推动全市刑事案件出庭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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