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9日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康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长寿经开区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部署,主动服务全区“两地一城”建设和“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批准逮捕237人,提起公诉717人,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6件,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8件。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忠实履职尽责中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长寿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全年共批准逮捕“9+4”类案件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131人,审查起诉1件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犯罪41人,诈骗、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36人,涉枪涉爆犯罪2人,黄赌毒犯罪133人。依法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高质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
积极防范化解矛盾。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36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压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和疑难复杂重复信访10件,公开听证28件疑难、有争议案件,有效减少矛盾上行和信访存量。通过检察长包案和上门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了一起区委交办的申诉30余年的重复信访积案。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63人、不起诉229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7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09%。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综合治理功能,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监管漏洞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件,有关部门积极整改回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开展“双百”行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99场次,3700余人在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助推全民法治素养提升。
二、聚焦改革发展大局,在强化检察担当中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3人,涉案金额2060余万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预防宣传和追赃挽损。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人。持续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与相关单位制定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开展“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起诉69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各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52件99人,稳妥处理各类市场主体涉罪案件23件27人。持续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在长寿经开区管委会、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为科技创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化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企业走访调研27次,到辖区9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法治宣讲和政策解读,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对2020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台账逐案审查,推动解决安全事故中有案不立、以“行”代“刑”、“避重就轻”等问题。联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先后走访部分企业及学校,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10余家企业开展“回头看”评估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持续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等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有关部门对龙溪河等7处污染点及时进行整治;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消除扇沱铁路大桥违法施工隐患,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办理棺材石、老黄沟码头环保设施缺失案,督促码头管理单位配齐环保设施消除污染隐患。严格落实长江生态保护和“十年禁渔”部署,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及“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6件32人。与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深化大洪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办案3件,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践行初心使命中保障民生民利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牢牢守卫“舌尖上”“脚底下”安全,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办案4件。持续跟进监督长寿湖镇红光供水站饮水安全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相关难题,让人民群众喝上了放心水,被市检察院评为“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典型案例。督促职能部门清理各类生活、建筑垃圾及工业固废1800余吨,助推城乡人居环境改善。针对城区多处盲道设施被占用、破损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及时修复盲道,切实保障视障群众出行安全。
努力让孩子们更好成长。深化“莎姐”工作品牌建设,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起诉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5人,起诉30人。对29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子女犯罪的家长,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开展“莎姐”普法活动,在中小学、职校开展各类法治宣讲21场,1.2万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用心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向2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2.45万元。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件。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3件8人,为被骗老年人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切实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防火抗旱。积极投身全区防疫、防火、抗旱大战大考。组建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工作队,先后组织25名干警职工入驻三科农商城闭环管理服务14天,49名干警职工参与核酸检测、流调排查,30名干警职工下沉社区服务,5名干警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点长,参与交通卡口值守、森林防火巡查、抗旱等工作96天,全院累计参与志愿服务990余人次。
四、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加强法律监督中守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底线,严守冤案错案红线,确保案件质量。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6人、不起诉21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侦查违法35件次。开展刑事立案未结积案清理,监督撤案43件。追捕漏犯4人,其中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追诉漏犯9人、漏罪10条。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0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67件,发现和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依法监督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正确履职,对359份监管执法档案和258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进行全面巡回检察,对26件监管瑕疵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并得到整改。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审核等各类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确保刑事执行职能正确规范履行。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助上级院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件,再审改判3件;办理一审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0件,其中办理3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获再审改判,发出1件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加强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1件,均获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均已获胜诉。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威。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全市公共卫生领域公益诉讼统一监督行动”等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3份,开展行政诉前磋商2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0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44万元。对12个街镇30余家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发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农资农药规范经营。持续加大“两个国有”保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收回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535.85万元。
五、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推进党建工作,抓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扎实推进专业能力建设。狠抓“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检察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检察长“八个全覆盖”,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21件,班子成员和检察官授课22场,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开展全员培训1008人次。出台《加强新时期年轻干部培养的十条措施》,全面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探索建立“检察+行政”专业化协作机制,聘任16名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助力检察办案。全年23人次、4个集体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5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制定深化“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施方案,细化18条措施。坚持全面从严的总基调,用好提醒谈话、任前谈话等方式加强教育提醒,扎实开展检察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以执行“三个规定”为重点,专项核查,全员覆盖,记录报告重大事项38件,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廉洁从检。
六、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
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逐条落实,班子成员一对一、面对面走访回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出台《“检察+街镇”联系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筛选公益诉讼线索,主动联系倾听意见,立案、办结10件,实现人大政协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不断拓宽司法办案监督渠道,从社会各界选任24名检察听证员,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员参与、监督相关办案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各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长寿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长寿经开区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用以指导推动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二是立足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要指示落实到位,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高质量检察工作为我区“两地一城”奋斗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
一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全力以赴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检察一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服务科技创新和长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精神,加强公益保护,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护绿水青山、美丽长寿。
三是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紧盯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民生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提高对突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的精准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涉农案件,加大司法助困力度,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认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诉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尽职尽责加强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全面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落实全面巡回检察,进一步规范刑事执行活动。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监检衔接,更好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
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自身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青年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面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是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联系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办理、监督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实检务公开,切实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积极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奋力书写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长寿华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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