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4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2日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经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7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贯彻十九大精神这一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区政府、长寿经开区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区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廉洁从检树形象,坚定信念争一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市检察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参评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发文件作出向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一、坚持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扎实推进平安长寿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225件283人,同比件数上升52.03%、人数上升23.04%;提起公诉518件698人,同比件数上升17.19%、人数上升14.8%。积极参与“渝安2”等专项行动,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9人,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3人,涉枪涉爆犯罪10人,黄赌毒犯罪151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0人,减少和防止社会对抗。充分发挥检调对接优势,促成刑事和解5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访下访群众31次38人;妥善处置群众诉求,依法受理信访10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3名困难刑事被害人获得救助金10余万元。派驻基层检察室24小时值守”,通过“定点+巡回”接访群众331人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0件。

积极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犯罪38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预防宣传和追赃挽损,得到国务院打非联席办公室高度肯定。加强对企业的司法服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债务、劳资等纠纷;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发展并重,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对涉及民营企业法人的案件,主动听取区工商联的意见。

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治宣传64场次,发放资料7000余册。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件。全力打造“莎姐”法治工作品牌,深化与团区委、长寿中学、重庆行知学校等单位的合作,帮扶帮教4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其中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会同区教委、区妇联等开展“学习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以防治校园欺凌、守护花季等主题开展法治巡讲,让“莎姐”普法融入未成年人的“朋友圈”。我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荣获重庆市“五一巾帼奖”和“工人先锋号”。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积极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贯彻落实“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5人,其中大案24人,要案7人,成功追逃4人。突出查处惠农扶贫、工程建设、航道管理等环节和领域职务犯罪21人,涉案金额2400余万元;依法查处区供销社原主任温永熙受贿150余万元、贪污40余万元案,但渡镇双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汪德超等人贪污140余万征地补偿款案等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强化同步预防和腐败源头治理。深化“党校、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三位一体大预防格局,通过检察长到区委党校上党课、检察官廉政约谈村干部、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1.7万人次。聚焦民生扶贫,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力度,走访并录入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6200余份,开展专项预防宣传16场次,强化对“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扎实做好林业、财政和国企破产清算专项预防调查工作,与林业局、地税局开展“廉洁共建”。会同长寿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向全区所有村(社区)1200余名基层干部邮寄预防手册,“检察蓝”+“邮政绿”合力传播法治、助推廉政。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480次,对有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相应处理,维护公正有序市场环境。

三、坚持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人、不起诉4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12件次,监督立案、撤案10件;追捕、追诉漏犯21人。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定期查阅行政执法档案312件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坚持对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234人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25件次。进一步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公安机关就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我院意见22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领域罪犯再犯罪案件,逮捕5人,起诉7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21件次,发现并移交违纪线索2件5人。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和派驻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作用,综合运用定期走访、随机抽查、跟踪监督等措施,开展社区矫正监督30余次,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内部协作的意见》,对5名审前被羁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5件,审结119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3件,胜诉102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获上级法院再审改变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区委领导下,认真研究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渡时期工作衔接措施,持续推进全院上下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业务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全力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配合区纪委顺利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和机构、人员的转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区委政法委统筹及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支持,做好人财物市级统管后的配套改革,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转换、晋升工作全面完成,“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全面落实。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工作相统一、检察官权力与强化监督制约相统一,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办案。推行司法责任制以来,逮捕案件和公诉案件办理效率分别提高11.15%16.39%,无错捕、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案件质量问题。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协调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标准和规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226件272人,分别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件数和人数的43.63%38.97%。其中,104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的20.07%,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定位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公益诉讼专职机构,组建由员额检察官牵头的5人专门办案团队,配置专业办案设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重点监督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线索6件,立案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长寿”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受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区级有关部门集中宣传公益诉讼,形成工作合力。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动全院干警时时处处事事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和“让群众满意·我该怎么做”演讲比赛,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化主题党日活动,使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从细从小完善检察简史展览馆、警示教育基地、文化大厅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党性教育文化走廊,长效发挥文化教育感召作用。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研究改革背景下检察队伍的分类培养、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既兼顾三类人员职业特点又考虑不同业务条线,既强化知识更新又突出实训实战,促进各条线、各序列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着眼管用实用,统筹推进全员轮训、专题培训、技能实训,培训干警1500余人次。选优配强19个办案工作组,探索员额检察官办理、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协助的1+1+1”团队专业办案模式。聚焦司法办案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管理,以内部常态化监督倒逼检察官树牢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强化专业作风。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范,通过明责、定责、问责,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围绕安全办案、规范办案、廉洁办案开展检务督察24次,督促全院干警养成纪律自觉。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对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全程记实,实行违纪违规“零容忍”。

六、坚持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梳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23条,逐条研究、逐项落实。向区人大专题汇报公正司法情况,在长寿的市人大代表以及区政协委员先后对我院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团、重庆团一行30余人来院视察,对我院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批捕案件公开审查、信访接待和矛盾调解16人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2400余条、法律文书479份,文书公开比例达98%;邀请各级机关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16个省市400余家单位、500余批次1.5万人来院参观考察;依托媒体高效传递检察信息1300余条,长寿区检察院成为全市唯一一家获评2017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的基层检察院。

2017年,区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职,推动司法办案力度持续增强、质量持续提升、效率持续提高,实现了党委政府、上级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三满意”。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8家中央主流媒体到我院集中采访,宣传我院服务大局、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有力监督,区政府、长寿经开区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走进新时代,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区需要进一步用力,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司法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办理新型案件的经验还比较欠缺。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实施“八项战略行动计划”、打好“三项攻坚战”的第一年。展望新一年的检察工作,区检察院将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使命,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落实全面依法治区战略为基本途径,以“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为工作要求,以服务和保障实施“八项战略行动计划”、打好“三项攻坚战”为工作重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为此,2018年区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学笃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审视政治觉悟、思想水平、担当精神、干事本领,彻底清除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更好担负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突出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培养计划,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持续提升长寿检察文化品牌,统筹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争创全市检察系统规范化建设标兵院,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决贯彻区委《关于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在长寿大地上的决定》,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既把案件办准办好,又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稳。围绕全面建成“三地一中心”目标,发挥检察职能,加强重大项目、经济金融、创新驱动等领域的司法保障。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惩治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以及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等问题,更好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围绕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美丽乡村等战略部署,针对性地抓好司法保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化“莎姐”法治工作品牌,通过大普法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的衔接机制,坚持严惩腐败和保障人权并重。按照一流标准,从业务协同、辅助决策、检务公开、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精心打造基层智慧检务样板工程,以智慧检务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落细司法责任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进经开区、葛兰中心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

五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措施,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认真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正确履职,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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