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4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0日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区政府、长寿经开区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落实统筹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廉洁从检树形象,坚定信念争一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定不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等各类犯罪。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战斗行动稳准狠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批捕9+4类案件50125人、起诉3996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公诉34人,依法从快办理蒙某某等13人涉黑专案。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4人,涉枪涉爆犯罪8人,黄赌毒犯罪149人。全年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12431人,提起公诉509694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求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1人,减少和防止社会对抗。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受理审查各类信访案件141件,检察长接待群众31人次;办理并息诉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为3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促进维稳与维权相统一。

持续深化“莎姐”工作品牌。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精准精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93158人。完善帮教考察、观护矫治、亲职教育等措施,联合团区委、区教委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框架协议,联合凤城监狱、团区委、区妇联出台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协议,观护帮教25人,心理疏导49人,救助3人。大力推“莎姐”大普法法律“六进”活动和“四百”工程,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在12.4国家宪法日为北城中学200余名师生上法治课。结合办案,完成1200平方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馆规划设计。

二、坚定不移以服务发展为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成立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运用法律政策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35人,涉案金额577万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预防宣传和追赃挽损。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1822人,起诉1316人。审查起诉公安部督办的林某某等7人诈骗300余万元案,维护了山东、广东、四川、重庆等地10家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在融入民营经济发展中推进检察工作,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联系走访民营企业22家。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依法治区和公益保护大局,初步形成线索来源广、办案领域宽、监督效果好的工作格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7项具体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公益诉讼内部协作办法和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并分别与区审计局、区食药监分局签订协作意见,立案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0份,收到行政机关回复64份。积极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相关单位对桃花河、晏家河等河流的污染河段进行整治。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网络订餐平台管理不规范案件5件,推动一分院组织辖区10个基层院开展网络餐饮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校园周“五毛食品”公益诉讼案,联合区食药监局对95所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专项检查,约谈“五毛食品”批发商4户,排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诉前程序案4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7亿元。

积极参与和推动基层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检察长牵头开展我区农村地区犯罪问题调查研究,助力乡村治理。深挖发案原因,提出检察建议62件,推动涉案行业领域修复漏洞、完善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群众法制需求相结合,通过检察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80场次,发放资料1.9万余册。把检察室作为践行新时“枫桥经验”的主战场和前沿阵地,监督基层执法单位执法办案254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3场次,接访群众264人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件。

三、坚定不移以法律监督为主业,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0人、不起诉10人。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行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20件次。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查阅行政执法档案115件次,督促移送案件线索1942人。认真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涉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3件,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0件次,公安机关就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我院意见25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领域罪犯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8人,审查起诉案件59人。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监外执行监督等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检察活动,对23年以上未交付执行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监督上网追逃1人;对488名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筛查,摸清了底数,并建议对10名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罪犯依法执行;针对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发出检察建议4份。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5件,审结144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获上级院提出抗诉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119件,获胜诉116件,支持农民工追讨薪酬350余万元。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39名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坚定不移以司法改革为牵引,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以职能最优化配置、类案集约化办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监督质效整体化提升为导向,按照市检察院既定时间、路线和步骤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减少内设机构2。同步做好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正确看待改革,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通过竞争上岗、集中调整等方式,将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实现人岗相适、人案相适、人事相适。按照捕诉一体原则,优化整合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和职能,办案时间明显缩短,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用时15天,最短办案用时仅3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随机轮案规则,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增强领导办案亲历性,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直接办理案件257件,以上率下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不放任,以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对司法办案实现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对接改革需求,修改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分类量化考核,促进干警依法履职、规范办案。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参与区法院审委会案件讨论,依法发表意见。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委调查程序衔接机制,依法提前介入李某某受贿案、向某某受贿案。严把证据标准关、法律适用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件;严把起诉与不起诉标准,依法不起诉1223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407532人,分别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件数和人数的79.65%75.46%。其中,适用速裁程序227件,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的44.42%

五、坚定不移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从严治检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检察“首先是政治家、其次才是办案专家”的理念,出台《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工作的执行办法》,领导班子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发“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努力践“两个维护”。班子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24个,提出整改措施21条,以“关键少数”带动全院干警把自己摆进去,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主动对照市检察院接受高检院党组政治巡视后的整改方案,真认领、真反思、真整改,制定的128条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配强工作力量,持续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行“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新时代红岩讲习所”等专题活动,引导干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组织37名新任职干部和晋级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引导干警保持政治定力、维护宪法权威和担当法治责任。

抓好专业能力建设。注重专业知识储备,组织90人次参加上级院调训和高校素质提升培训,有效提升把握法律政策的本领。对照专业型、专家型领军人才标准,抓好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推进团队专业化建设,选优配强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检、职务犯罪等专业办案团队。强化专业作风建设,对检委会实现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留痕化”管理,围绕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70件次、流程管理360件次,以内部常态化制度化监督倒逼检察人员树牢职业精神。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重大决策落实、专项行动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出国(境)、请休假等的监督检查,确保检务高效畅通。围绕安全办案、廉洁办案,编发《以案为鉴》12期,开展督察21次,开展廉政教育44次、廉政约谈73人次,督促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坚决执行司法机关公正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抓好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查找廉政风险点59个,逐条逐项制定防控措施61条。

六、坚定不移以检务公开为抓手,让公正看得见

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向区政府、区政协通报学习贯彻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专题汇报公正司法、公益诉讼等重大工作。市政协机关组织37名市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对我院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赢公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信访接待和矛盾调解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参与检察院的相关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00余条、法律文书483份;深入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机关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监督检察,560余家单位、2.1万余人次来院参观考察。紧贴群众需求,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开放、阳光的检察服务。注重依托新媒体传递法治正能量,推送检察信息2800余条,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履职,政治定力、专业能力、发展动力和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被高检院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党建工作、检察信息工作、检察宣传工作、检察政治工作信息先进单位;长寿湖检察室被评为全市优秀派出检察室;25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队伍建设、节约型机关建设、案件管理、舆情监督等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中作经验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院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有力监督,区政府、长寿经开区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新时代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面对长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还不够实;二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同步探索检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的广度和精准度还不够;三是人民群众对检察产品的供给有更高要求,检察队伍的司法专业能力还存在弱项。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力党建抓细抓长、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全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清醒把“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始终做到“三个确保”。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领导干部要讲政德、多积尺寸之功的重要指示,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自觉做到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扭住发展主线、守住法治底线,对接市检察院服务发展大局107条意见,落实依法保护产权政策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用好用活法律监督职能和法治手段,把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发展及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慎处理涉民营企业融资类、涉税类等犯罪案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建立健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机制,着力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严惩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服务和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创新运“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加快构建1+5法律监督新格局,形“一点两面”新态势,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围绕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统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调发展,不断拓展服务保障民生的路径和方法。深入开展 “莎姐”大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室职能作用,重点抓好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促进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落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后内部运行优化和外部衔接完善,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人民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公正的检察服务。坚持严惩腐败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与监委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弘扬新时“枫桥经验”,运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网下一体化、一揽子、一站式服务。

五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一体推进政治轮训、宪法宣誓、课堂学习、岗位练兵、办案实战。完善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办案专业团队建设,培养和提升专业能力和工匠精神。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检察人“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政治生态。争创全市检察系统规范化建设标兵院,推动检察室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

六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负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阅资料

 

9+4案件9”案件包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4”案件包括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

亲职教育:是指通过加强或改变父母的教育观念,使父母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四百工程:由“莎姐”讲师团送法进百个社区、百个乡镇、百所学校、百个企业开展普法。

三个规定:具体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

捕诉一体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诉讼监督等工作,原则上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网络平台20182月正式开通运行,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实体大厅统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和审核案件等事项。

    服务发展大局107条意见: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服务保障大局发展的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17条意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16条意见”“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意见”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14条意见”。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从而达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是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围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的一项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对长江流域重庆段水资源、岸线资源、森林、草场和湿地开展保护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1+5法律监督新格局1是聚焦以公诉权为核心的主责,5是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保护监督的主业。

“一点两面”新态势:“一点”是指培育公益诉讼、未检、检察室等新的职能增长点,“两面”是指巩固侦监、公诉、执检、民行等工作基本面,扩大服务大局、矛盾化解、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覆盖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4040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长寿检察官方微信
长寿检察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