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康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长寿经开区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2人,提起公诉473件689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犯罪34人,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5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131人,涉枪涉爆犯罪5人。依法对在公共场所持刀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游某批准逮捕。积极参与黄赌毒专项整治,移送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线索1条,起诉毒品犯罪97件107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批捕“9+4”类案件犯罪嫌疑人53人、起诉56件148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13人,依法及时办理陈某、蒙某、夏某涉黑案,胡某等10人涉恶专案。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的收集排查力度,向区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9条,促进“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同步深入。深刻剖析黑恶势力犯罪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持“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66件109人,其中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11件17人,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55件92人。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办理支持监护权变更起诉案件2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观护帮教40人次,对2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帮助2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困境儿童8人。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72名教职员工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全面深化“莎姐”工作,联合区教委对3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进行走访调研,对全区中小学校长及教师代表集中开展法治讲座,到我区18所中小学、幼儿园以及10个社区开展普法教育,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学生上法治课。
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2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7人,减少和防止社会对抗。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理,接受各类群众信访232件,院领导接待群众2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7件次。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3个月内书面答复办理结果或过程100%。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信访环节司法救助案件各1件,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参与防范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案件7件104人,涉案金额9108万余元。成立“3.25”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组,依法对这起由公安部指定管辖、涉及65名犯罪嫌疑人的集团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集中力量专案专办、精准审查,及时批捕、起诉。依法起诉肖某某等11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帮助重庆、山西、河南等地89名被害人追回全部损失。注重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6件11人,起诉9件13人。稳妥处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对已逮捕的涉罪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取保候审2人,对能不诉的涉罪民营企业家依法不诉4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院领导联系走访民营企业20余次,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努力践行“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与有关行政机关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6件,其中,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收到回复42份;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1件污染环境案起诉至法院并胜诉。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街镇中小学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围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向区教委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多所中小学对校园食堂卫生环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行动,对部分街镇污水处理不达标、污水管网渗漏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促进相关部门开展污水整治,凝聚长江干支流保护合力。办理各类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案件17件,督促清理大中型违法垃圾倾倒点12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山”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治理。
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助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深挖发案原因,提出检察建议52件,推动涉案行业领域修复漏洞、完善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与群众法治需求相结合,持续深化“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和“法律六进”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40余场次,发放资料1.5万册。着力打造普法宣传专业型检察室,依托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向273个单位8500余人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2人。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行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37件次。追捕漏犯26人,追诉漏犯13人、漏罪7条,其中6人已获有罪判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9件,改变强制措施19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侵占农用地等16件22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参与重大案件讨论50件次,公安机关就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我院意见45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判决确有错误的1件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03件。扎实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监管部门对3名未交付执行的罪犯全部收监执行。认真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严把特赦条件,审查特赦案件6件,圆满完成特赦检察工作。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违法扣押款物等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活动,有力维护了监管秩序。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2件,审结106件。办理和协助上级院办理生效裁判类监督案件10件,法院再审改判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7件,获胜诉27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薪酬20余万元。坚持依法监督与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并重,对不服正确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领导带头办案,以上率下落实司法责任制,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直接办理案件228件。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等专业办案组织,新遴选6名员额检察官。持续巩固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果,调整13名检察人员回归办案一线,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专业化。对接改革需求,修改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分类量化考核,促进干警依法履职、规范办案。
全面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司法亲历性,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发表监督意见。严把证据审查关、法律适用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5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起公诉367件509人,分别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件数和人数的79.78%、78.91%。其中适用速裁程序244件,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53.04%。
五、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领导班子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感党恩、颂祖国、践初心、担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对政法工作、对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我为长检献真言”活动,对主题教育中查找出的167个问题真认领、真反思、真整改,把初心使命转化为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和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着力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对照专业型、专家型领军人才标准,分层分类、统筹推进全员轮训、专题培训、技能实训136人次,重点提高把握大局、执法办案、群众工作、社会治理等能力。围绕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76件次、流程管理152件次,以内部常态化制度化监督倒逼检察人员树牢检察职业精神。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开展“转变司法作风,改进监督方式”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年15个集体、42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题调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制定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围绕安全办案、规范办案、廉洁办案开展检务督察29次,督促全院干警养成纪律自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1次,推动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严管态势。
六、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58条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条落实、逐一答复。先后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做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创新联络工作方式,院领导一对一、面对面走访代表、征求意见。不断拓宽代表委员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对长江长寿段及葛兰河整治情况开展巡查、对公益诉讼现场调查取证进行监督,让更实的监督推动检察职能更好地履行。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公益诉讼检察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代表2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和了解检察工作。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00余条、法律文书479份,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赢公信。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123次,为群众表达诉求、查询案件、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组建新媒体工作室、开通“长寿检察”手机报,全方位公开检察信息、动态,向人民群众传递检察声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长寿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长寿经开区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开展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不够精准,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二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多,运用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促进社会治理还需进一步努力;三是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检察队伍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检察监督能力还不足,专家型、领军型、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做实做优法律监督主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推进法治长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成效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模范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践行者。
二是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以“十大任务举措”为工作抓手,着力治本建机制,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牢牢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新情况、新特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犯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等犯罪,健全惩治黄赌毒、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司法保护。
三是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市检察院服务发展大局“117条意见”,把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发展及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慎处理涉民营企业融资类、涉税类等犯罪案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深化送法进企业,健全完善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机制,着力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和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严惩侵害劳动者权益犯罪,完善司法维权工作机制,保护人力资源。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发挥检察作用。
四是以更新思维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的检察工作推深做实。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健全完善检调对接衔接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标本兼治,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莎姐”大普法活动和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化,推动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促进基层治理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五是以更强担当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法律监督新理念,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不断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以诉的形式履行好法律监督本职,使服务保障民生的路径和方法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是以更严标准铸就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提高治理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检察干警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青年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办案专业团队建设,培养工匠精神、提升专业能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新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狠抓制度执行、狠抓规范司法、狠抓纪律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政治生态。
七是以更高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坚持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拓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完善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检察贡献!
参阅资料
“9+4类”案件:“9类”案件包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4类”案件包括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送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纪人员等。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以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从而达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专项监督活动,其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是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围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的一项公益保护工作,重点对长江流域重庆段水资源、岸线资源、森林、草场和湿地开展保护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行动:2019年5月23日至6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城市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等管理薄弱环节。
“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由市检察院组建“莎姐”讲师团,在全市送法进百个社区、百个乡镇、百所学校、百个企业开展普法。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分为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网络平台于2018年2月正式开通运行,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实体大厅统一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和审核案件等事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任务举措”:是指大案要案要打深打透,案件诉判要保质加速,打财打伞要查缺补课,行业整治要分类推进,举报线索要清仓见底,特派督导要接续发力,罪犯改造要同步部署,法律政策要加快完善,考核表彰要精心谋划,长效机制要务实管用。
服务发展大局“117条意见”:是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制度体系的总和,具体包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 “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17条意见”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16条意见”“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意见”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14条意见”和“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个作用’的意见(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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