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闻“汛”普法,这场禁渔宣传让长江“母亲河”更安澜
时间:2026-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水闸一开,鱼群涌动。一些人闻‘汛’而来,想的不是安全,而是趁机‘捞一把’。”在长寿区龙溪河,每逢泄洪道开闸放水,总有人抱着“平时没放水、不算禁捕水域”的错误认识,下网电鱼,事实上,泄洪道同样属于禁捕水域,非法捕捞一律禁止。

为纠正这种认识误区,7月3日,长寿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长寿派出所,在长寿湖镇集中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受邀全程参与,将普法课堂搬到老百姓身边。



当日上午,检察官和联合执法人员便直奔龙溪河泄洪道水域展开巡查。“大叔,泄洪道虽然平时没放水,但仍然是禁捕范围,可不能用网哦。”看到岸边有群众观望,检察官主动上前拉家常。近年来,长寿区长江生态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龙溪河泄洪道长期处于未开闸放水状态,很容易成为群众忽视的“水下禁区”,多起非法捕捞案件就发生在此。巡查中,执法人员一边严查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一边沿着河岸一遍遍向群众强调禁渔边界,鼓励大家做长江生态的守护者。


巡查告一段落,一场接地气的坝坝宣讲随之展开。“各位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禁捕的不光是鲤鱼、鲫鱼,泥鳅、黄鳝一样不能碰。”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用大白话,对照宣传手册,把十年禁渔的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细细说透。针对“捕几条鱼不碍事”的侥幸心理,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解释:在禁捕区域哪怕数量再少,一旦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也可能涉嫌犯罪。


同时,检察干警还向群众推介“长枫驿站”检察为民平台,手把手教大家通过“长寿检察”微信公众号、“长枫驿站”小程序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让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指尖。当天累计发放禁渔宣传资料200余份,覆盖群众400余人次。



宣讲一旁,三重刺网、电捕鱼设备等禁用渔具的实物展示,立刻引来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这种网连小鱼苗都不放过,是典型的灭绝性捕捞。”检察官与执法人员拿起一张网眼极细的刺网,讲解其“大小通杀”的毁灭性危害,又指着电鱼竿说明,电捕鱼不仅让鱼类丧失繁殖能力,还会污染水体、危及人身安全。这堂“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课,让禁渔红线在群众心里划得更深、扎得更牢。


下一步,长寿区检察院将持续打好“检察+行政”组合拳,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全力守护“母亲河”,为长江保护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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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检察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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