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传播生态司法保护理念,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长寿区检察院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葛兰镇政府开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争做长寿绿色守护者”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活动。长寿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分为自行车骑行、环保公益宣传两部分。在骑行活动中,多数骑手为热心公益的环保人士,此次骑行以长寿经开区管委会广场为起点,长寿区葛兰镇步行广场为终点,参赛选手在约19公里骑行旅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人居环境美化行动,倡导周边群众绿色出行、爱护环境、践行垃圾分类。
在环保公益宣传活动中,长寿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办理的垃圾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中反映出的的垃圾类型多样、复合型垃圾占比较大、乱丢垃圾的时间和地点具有一定规律性等特点,有针对性地挑选群众活动聚集地段和行政监管薄弱地段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区检察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现场以案释法等方式,向附近村民讲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此次活动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以实际行动引导公众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自觉履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人参与、共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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