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副检察长但愉作为包案领导主持本次听证活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听证议题,申诉人杨某某陈述申诉事实理由,原公诉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事实理由进行解释说明,详细解释了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问题,听证员提问并对案件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并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最后,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认为,原案杜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杨某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鉴于杨某某受伤后处于恢复期,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建议检察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人民监督员发表监督意见认为,本次检察听证活动程序合法,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原案及申诉案件情况,充分听取了申诉人和听证员的意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检察官表示将认真考虑听证员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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