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的了解,推动全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开展,3月10日,长寿区检察院主动向人民监督员通报2019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通报会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详细总结了2019年以来全院该条线检察工作成效,重点通报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情况、虚假诉讼监督和生效裁判监督等的开展情况和具体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通过此次会议,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关专业知识,为今后更深层次监督检察办案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认为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举措实、成效丰,希望检察机关再接再厉,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人民监督员在会上还积极建言献策,就检察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悉了解民事行政检察;二是坚持能动检察,主动加强对民生重点领域民事案件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形成有效机制,积极拓展案源,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谨代表院党组,感谢人民监督员们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提得很实在,我们将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和落实。”
会议结尾,长寿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红就今后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检察办案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检察机关主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努力打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提档,再升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