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联络
长寿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进行监督
时间:2020-09-21  作者: 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确保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2020年7月29日,长寿区检察院邀请4名人民监督员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进行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对制发检察建议必要性、可行性、说理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该院在履职中接到人民监督员监督线索,该区部分校园周边商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为了规范香烟零售秩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积极听取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向长寿区烟草专卖局拟制了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管理的检察建议。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制发检察建议的背景、审查办理情况和主要内容等。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并积极建言献策,从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了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人民监督员黄磊表示,长寿区检察院在向未成年人禁售香烟方面做了大量调研工作,积极作为,可以建议监管部门通过积分制,加大对禁销售标识的检查督促力度,对申请专营许可经营者,进行禁售政策宣传,并签订承诺书,对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核查资格、做到只减不增,最终取缔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烟草经营销售点。人民监督员张学兰认为,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部分校园周边商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对此采取走访调查、劝阻等方式,对烟草经营者进行教育提醒,并采取检察建议方式,提高烟草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意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人民监督员余志鹏建议,加强对烟草经营者监管,督促烟草经营者合法销售香烟,依法惩处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行为,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同时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宣传,将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在长寿报社、电视台循环播放宣传,教育部门把此项宣传纳入学前假后的重点,确保宣传到位。人民监督员王天奇建议,统一禁售标识,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加大举报监督惩罚。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4040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长寿检察官方微信
长寿检察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