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长寿湖中心检察室、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92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78.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923.1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41.58万元,教育支出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4.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3.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3.10万元,比2021年增加7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47万元,比2021年增加64.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85.63万元,比2021年增加14.63万元,主要原因是收支结构调整,遗属补助费、车辆保险费、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费三项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办案装备购置及聘用制书记员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3.7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17.4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2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1.7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的费用增加,二是为收支结构调整,车辆保险费、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费两项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5.6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8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方式:李代扬,电话:1592269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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