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办公室、长寿湖中心检察室。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24.72万元,支出总计2,924.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15万元、下降22.40%,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政府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只放了当年部分政府目标考核奖;根据市财政统一要求,压减项目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92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87万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政府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只放了当年部分政府目标考核奖。故当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根据市财政统一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6.99万元,占99.79%;其他收入6.25万元,占0.2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9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2,91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48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 是2019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政府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只放了当年部分政府目标考核奖。故当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根据市财政统一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2,280.33万元,占78.20%;项目支出 635.58万元,占21.80%。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万元,增长491.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设备供应商年底缺货,未能及时采购。因基数比较小,故比值显得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8.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50.40万元,下降22.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政府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只放了当年部分政府目标考核奖。故当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12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政府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只放了当年部分政府目标考核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33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73.71万元、追加退休健康修养费22.71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24.91万;追加检察业务办案费18万元;追加抚恤金22.12万元;追加司法救助29.5万元;我院2020年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53.1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万元。
2. 支出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48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是是2019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政府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只放了当年部分政府目标考核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5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73.71万元、追加退休健康修养费22.71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24.91万;追加检察业务办案费18万元;追加抚恤金22.12万元;追加司法救助29.5万元;我院2020年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53.16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71.8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设备供应商年底缺货,未能及时采购。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491.12万元,占85.43%,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4.31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73.71万元、追加退休健康修养费22.71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24.91万;追加检察业务办案费18万元;追加抚恤金22.12万元;追加司法救助29.5万元;二是我院2020年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53.16万元。
(2)教育支出4.75万元,占0.1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61万元,占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2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一、清算收回社保缴费;二年中追加2019年退休健康修养费22.71万元;三、追加2019年我院职工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37.60。
(4)卫生健康支出91.74万元,占3.1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83.69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0.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14万元,下降22.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73.71万元、追加退休健康修养费22.71万元;追加职业年金清算24.91万;追加检察业务办案费18万元;追加抚恤金22.12万元;追加司法救助29.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工资、养老保险以及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员额制绩效等。公用经费45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4万元,下降20.9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对水、电、车的管理,应减尽减;受疫情影响按规定3、4月份单位只留半数人员待岗,相关支出相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交通费、防疫物资采购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36万元,下降70.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04万元,下降62.7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9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购置警车,而本年无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1万元,主要用于路桥费、车辆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03万元,下降67.2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0万元,下降27.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进一步下降。
公务接待费2.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检察系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4万元,下降87.8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6万元,下降42.3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进一步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4万元,下降20.9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对水、电、车的管理,应减尽减;受疫情影响按规定3、4月份单位只留半数人员待岗,相关支出相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2万元,下降57.79%,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集体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 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635.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较完整,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支出规范,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力保障了我院办案办公的正常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
2020年我院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实现了年初设定目标。全年预算数为2773.6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916.98万元,执行数为2916.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实施该相关项目,我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打击各类犯罪,有力保障了我院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651-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处室 |
001008-行政政法处※查世建联系 |
自评 总分 (分) |
99.1 |
|||||
联系人 |
李代扬 |
联系电话 |
40580618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773.66 |
2,916.98 |
2,916.98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防范化解经济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防范化解经济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1、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检察官人均办案数 |
件 |
≥ |
50 |
55 |
55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法律文书公开率 |
% |
= |
95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非核心指标 |
|
群众来信回复率 |
% |
= |
85 |
95 |
100 |
100 |
15 |
15 |
非核心指标 |
|
检察业务培训人次 |
次 |
≥ |
80 |
700 |
732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非核心指标 |
|
公诉案件审结率 |
% |
≥ |
85 |
90 |
95.2 |
100 |
15 |
15 |
核心指标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8 |
98 |
100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 |
≥ |
70 |
70 |
75 |
90 |
10 |
9 |
核心指标 |
办案业务费是我院一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实现了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3.20万元,年中调整为353.74,执行数为35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实施该项目,我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打击各类犯罪,有力保障了我院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合理,年末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编制未充分掌握本院各部室办案办公经费需求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完善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与本院各部室沟通,充分预算各部室办案规模,精确编制全年项目预算,确保项目经费充足,同时又避免因项目经费预算过多而导致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编码 |
1920A651【2172】 |
自评总分 |
97.39 |
|||||
主管部门 |
651-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处室 |
001008-行政政法处※查世建联系 |
联系人 |
李代扬 |
联系电话 |
40580618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83.2 |
353.74 |
353.7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市检察院《2018年全市区县检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对各个岗位进行考评打分,100分为满分。争取市院考评总分进前3,分项中我院的强项争取第一,弱项至少进前20名。 |
根据市检察院《2018年全市区县检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对各个岗位进行考评打分,100分为满分。分项中我院的强项争取第一,弱项至少进前20名。 |
根据市检察院《2018年全市区县检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要求,对各个岗位进行考评打分,100分为满分。年琳市院综合考评列14名。 |
||||||||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装备配置完成率 |
% |
≥ |
|
90 |
85 |
92 |
10 |
9.2 |
非核心指标 |
|
群众满意度 |
100 |
= |
100 |
98 |
95 |
95 |
10 |
9.5 |
非核心指标 |
|
人民监督员费用发放及时率 |
% |
= |
|
95 |
95 |
100 |
15 |
15 |
核心指标 |
|
审结率 |
百分比 |
> |
100 |
95 |
92 |
92 |
20 |
18.4 |
核心指标 |
|
办结率 |
百分比 |
> |
100 |
90 |
96.8 |
100 |
15 |
15 |
非核心指标 |
|
办案天数 |
天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核心指标 |
|
办案人数 |
人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核心指标 |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房屋运行管理费 |
项目编码 |
2020A651【6839】 |
自评总分 |
96.85 |
|||||
主管部门 |
651-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处室 |
001008-行政政法处※查世建联系 |
联系人 |
李代扬 |
联系电话 |
40580618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25 |
125 |
12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办案用房的安全和可靠。 |
保障办案用房的安全和可靠。 |
保障办案用房的安全和可靠。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群众满意度 |
100 |
= |
100 |
100 |
95 |
95 |
20 |
19 |
非核心指标 |
|
法治教育基地 |
100 |
= |
100 |
100 |
95 |
95 |
15 |
14.25 |
核心指标 |
|
房屋运维 |
元 |
≥ |
100 |
100 |
100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
房屋运行管理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95 |
95 |
20 |
19 |
核心指标 |
|
检察简史展览馆运维 |
100 |
= |
100 |
100 |
95 |
95 |
15 |
14.25 |
非核心指标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代扬 电话:023-405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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