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案件和公诉案件,民事抗诉等案件。通过检察活动惩治犯罪,解决民事及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管理科、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科、长寿湖中心检察室、经开区中心检察室、葛兰中心检察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2.71万元,主要用于是增人增资等政策性因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55.63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办案支出、公诉和审判监督支出、侦查执行监督支出、控告申诉、基层检察室、长寿湖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简史展览馆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1万元,比2016年减少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2016年增加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比2016年减少78万,支出结构和车辆数量的减少,使“三公”经费整体上减少。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5.63万元。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代扬 联系方式:023405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