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基地旨在通过公益劳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促进其积极修复社会关系,更好的回归社会,切实提高矫正质效。
揭牌当日,区司法局组织54名社区矫正对象到该基地参加公益劳动,区检察院派员开展监督。
随后,三方单位共同签署了《长寿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共建协议》,通过构建分工明确、高效畅通的组织体系,为深化协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监督区司法局和区城市管理局在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内容安排、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益劳动依法依规开展;区城市管理局要及时指定辖区内适宜的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等相关区域作为公益劳动场所,并明确提出劳动内容供社区矫正机构参考;区司法局要认真筛选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劳动,特别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既要让其通过劳动矫心正行,又要做实个性化矫正。
二是细化工作内容。规定三方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资源优势,为基地共建提供支持,从组织实施、纪律安全教育、劳动时间、劳动任务、劳动期间考核评估、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培训、劳动物料提供、成果验收、意外情况处置等方面,细化各方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使基地充分发挥实效。
三是加强沟通联络。明确建立三方定期联络机制,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开展公益劳动的联络沟通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基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合作模式,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对协议内容进一步完善,促使合作不断深化加强。
下一步,长寿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联合相关单位继续运用好公益劳动基地这个“阵地”,充分发挥公益劳动在社区矫正中的教育和塑造功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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