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检司携手优化外出审批程序,助力在渝企业赴川签下300万元订单
时间:2024-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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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回访张某公司
核对订单、装卸材料、统计账目……8月9日,长寿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王少辉回访某装饰公司时看到一派火热忙碌的景象,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公司负责人的张某一脸喜色地说,“这次成都之行我们一口气签下了300万元的合同订单,还就多笔订单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让公司上下都看到了盼头!”

张某是长寿区一家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涉及重庆、四川多个市区。2024年5月,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向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道后,张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表现情况良好。然而随着入矫时间的推移,一件事却让他日益焦虑,寝食难安。“过往公司的订单都由我亲自洽谈,但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人员,每次外出都要准备繁琐的申请材料,有时上一个审批刚下来,又要准备下一次出行材料。”此时正值该公司大力拓展四川市场,张某需频繁往来川渝两地商谈业务,然而由于请假不便,部分合作推进缓慢,眼见一个来自成都的大订单又到了洽谈的关键时期,张某心急如焚。转机源自检察机关的一场“面对面”专题讲座。7月11日,长寿区检察院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推动召开辖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检察护企”专题讲座。会后张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宣讲的刑事执行检察官王少辉反映有关问题,王少辉立即进行情况核实。“通过查看请假记录,我们发现张某近两个月请假目的地均为四川省成都市,与所述吻合。”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王少辉联合司法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张某名下公司,并现场听取张某企业经营相关的难点痛点。“根据《川渝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因生产活动需要可以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在批准有效期间内,社区矫正对象每次外出前和返回后一日内应当口头向司法所报告,可以简化请假流程。”该院与区司法局沟通协商后,建议张某将过去的单次申请改为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达到“一次审批,长期有效”的便捷效果,为其外出开展生产经营提供便利。7月24日,张某正式提交申请,区司法局主动邀请该院介入共同审查,核实请假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仅1天后,区司法局便批准申请,准予其在半年内可因工作原因往返重庆市长寿区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两地。“有了这份保障,洽谈的底气更足了。”7月29日,张某信心满满地踏上赴川之行。而为确保外出社区矫正人员“管得住”,该院还协同区司法局通过加强信息化核查、电话通信、实时视频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同时,该院还以此为契机与区司法局达成共识,进一步优化了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程序,加强护企司法举措宣传。“非常感谢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接下来公司将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争取做大做强,为服务川渝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按时返渝后,张某向回访的王少辉一行畅谈着今后的公司规划。